我居住在江西九江都昌县,是一名上门女婿。前年结的婚,今年婚姻就出现了问题。我与女方年龄相差很大(女方今年二十岁,我三十二岁)。没打结婚证就在一起了,去年刚好有个孩子。由于女方家中没有男丁,所以他家非常控制我。不仅打工要跟他们在一起而且每年都要把所挣的钱上交。后来通过交涉我打工的自由得到了,但是今年回去他家却嫌我挣的少(钱收了后跟我翻脸了)。态度也发生了逆转,我老婆嫌弃我不让我进房(我有哄她,她执拗不跟我过了)还把我的东西扔了出去。岳父岳母也不理我。我说日子过不下去了,想把孩子带回安徽老家。岳父岳母却说孩子带回去要二十万(我老婆也认可)。我火了,跟他们吵了起来!孩子从出生到现在我都没有好好地抱过,即使抱过他们全家都要监视我。我说我前前后后一共花了十多万来办婚礼结婚我想拥有一个家庭,你们却这样对我。我的孩子带回去却要自己花钱凭什么。更气的是我岳母说我家女儿再打扮打扮也还是个大姑娘!这件事更加刺激了我的神经!我说孩子我一定要带走前期我上交的钱一分不要了。可是他们家就是不肯。我无力了不知怎么办(在他乡只有我一人)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样赢得孩子的抚养权!(备注:他们那里有个习俗女孩子基本上十七八岁结婚的,我的孩子是女的,我担心孩子在他们那得不到好的教育。女方很少带孩子,孩子基本上由她父母带。女方年纪小有可能会再嫁人我怕孩子得不到好的优待)
孩子现在5个月多点,母乳喂养,我和老公要离婚,我和他的第一个孩子流产流到后导致我不孕,这个孩子是试管婴儿生的,我想问一下如果我要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可以拿到吗?抚养金能给多少!我和他都没有工作,我从学校毕业就没怎么上班,我是单亲家庭,我跟我妈妈,我妈妈是再婚的,他全家生活条件不错,他爸爸妈妈有店面房,在结婚前还以我老
与男方2011年就感情不和,在一院居住,但一直分居,分居期间,男方对孩子不闻不问,不尽抚养义务。2013年7月,女方搬出居住地,起诉离婚,孩子随女方生活。2013年8月法院开庭审理,不予离婚。至今已有三年时间,男方对孩子不尽抚养义务,请问女方该如何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
离婚后除刚离婚2个月孩子一直由我带现在因为孩子上学医疗等费用她要把孩子送往他女友家而且他也不跟着我和他在一个地方他女友在外地送走是为了省钱我有没有权利不同意
你好律师,我跟我老婆结婚4年时间.孩子现在已经3岁了,因为我老婆脾气不好经常在一起吵架,所以我没有办法才离婚,我很爱我的孩子,女方现在没有工作而在家里面照顾孩子,而我现在有工作,农村有套别墅,城市还有套130多的房子,都是属于我婚前购买的,而我老婆也很爱孩子我也是很爱孩子,我这样争取抚养权机会大吗?谢谢了
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孩子的抚养权给男方 ,男当事人自己不带,给他大嫂带,女当事人跟他大嫂有很深的矛盾,那么,女当事人有没有权利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太原+抚养费索要问题(2011年12月25日协议离婚,孩子归我抚养
+太原+抚养费索要问题(2011年12月25日协议离婚,孩子归我抚养,孩子父亲答应每月25日付抚养费500元,至今一分钱未给过,我该怎么办)
我妹妹第一次婚姻后有个女儿然后组建第二次家庭,又有了一个男孩,现在两人闹离婚,像这种情况的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在婚姻法中怎样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