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分家的时候,爷爷奶奶两位老人挂靠在我父母家,现在拆迁的时候,按照政策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我和妻子已经我们的子女总共7个人可以拿到200个平方,5个人的话只有160个平方,现在叔叔伯伯说爷爷奶奶两老的40个平方应该拿出来给大家分,请问这个说法合理吗?能否详细说明原因。
补充一下,当初这个房子是我父母出钱造的,我父母是城市户口,两老人是农村户口,政策上有8平方米的补贴,这也是挂靠在我们家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且分家的话老人必须挂靠到一个子女家,即我家。但是现在产权证上写的是奶奶的名字,土地证上才是我爸爸的名字,请问这个有无影响?
PS:爷爷奶奶本人是想分给其他子女。
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我们的房子分一起了房产本是我的但是我后妈把我告上法庭我的房子是98.98平米我们每人分了35平米我说以开发商给我的一平米3500元买她的结果她不干
我家在2007年由于新农村改造被拆迁,院子的土地证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屋子只有北屋三间房写的我奶奶的名字,其余房子的房产证上都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我还有一个大爷,但他没有赡养过我奶奶,而且我奶奶不是他的亲生母亲,请问这个院子拆迁后给的房子或者钱有我大爷的么?
父母离世后,留有一处房产,是集体房本,名子是父亲的。 今天拆迁,大哥,本人,妹妹口头协商后,大哥一人包办,到时补偿房屋以及补偿款哥三个平分,现在房屋拆迁合同,跟补偿款名字都是大哥,现在大哥有反悔的意思,那我们还能得到我们的一份财产吗?
因我家门前0.05亩地之前是(同别人交换地),他建房屋同意送给我家0.05亩地的,现在因为家庭纠纷他想要回来建放停车的地方,我家是否要还回他的地。之前都是口头说的
我嫁入丈夫家一年多他家就拆迁了,我的户口已经迁入 ,拆迁时小孩也已经一周多了.我们是按照人头分的,没人50个平方,原老房子一共约500平方,大家共用的是一个户口簿,家里一共5个人,下海可以领双份的面积,就是光小孩就有100个平方,这样一共可以分到300个平方,余下的200平方按照补贴价购买. 我想问一下,户主是公公的情况下,原先
一住宅四间房屋,经法院判决调解由甲乙丙丁四人一人一间占有使用。 现政府拆迁征用,赔偿办法按户口补助,有户口的一人70平米房屋。有房的按600一平米补助,没房的按空补三层400一平米补助。 户主是甲,乙丙丁三户口不在此宅基地上。宅基地使用证是甲父亲(已亡故),乙丙丁是甲父亲的兄弟姐妹。 拆迁办只针对户主签订赔
我在湖北我想咨询一下因为交通事故引起的家庭纠纷 事情是这样的 我是一湖北种田农户,爷爷奶奶后家里就剩爸妈 姐我和妹妹,姐姐出嫁后我相继成了家,在家吃老本。妹妹出嫁后,爸妈就跟我们生活在一起。后来家里就有六口人了,爸妈 我们俩还有两孩子。由于家里贫困我们外出打工,爸妈在家务农。家里的开支几乎都是我们打工
我是一个农民,拥有一个大家庭,由于父亲是工人,所以分配土地时是母亲带领我们所得,现在母亲去世,我履行赡养义务,父亲能有土地的所以权吗
由于邻居的无理取闹,造成我爱人受伤,头部伤多达十几处、还有挺为脑震荡,在这期间不闻不问还时不时的闹事,由于当时我爱人身受重伤我一人只顾照顾他而没能及时报警,我想问他这是否违法或犯罪,我现在因该怎样起诉他
老公单位领导私自看我老公设密码的家庭账单,而且没通过我第一继承人允许公开场合透露,引起我家庭纠纷,我
老公单位领导私自看我老公设密码的家庭账单,而且没通过我第一继承人允许公开场合透露,引起我家庭纠纷,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