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福州火车南站时,曾经土地被征收,现在我妈妈已经60岁了,可以不可以享受到福州市四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我家就剩半亩土地,我家是农村户口,曾经土地是种植茉莉花生产
由于阻止别人强占乡村公路',而那人持菜刀说谁阻止就要砍死谁',后来这人持菜刀在别人家的地坪用刀背砍击
由于阻止别人强占乡村公路',而那人持菜刀说谁阻止就要砍死谁',后来这人持菜刀在别人家的地坪用刀背砍击别人脑壳,虽然伤不怎么严重,但有头晕等而且渐不能上班,请问持刀伤人者算不算犯罪
四川省仁寿县利林村,修乡村公路“水泥硬化”强行要求农民出资650元一人,包括没上户口的,没迁入户口的和已去世的。钱现在已经交了但是路还是没有修通,村领导讲没修的下次再出钱修。
我们队上要修公路,是按照农民的土地来收费,每份土地1000元,实际国家当时划分给我们家的土地只有3份的。但是缴费的时候收的是4.8份的钱,共计4800元,如果不交的话,不能走公路上。而且这4800元还只是先交,到时候钱不够再补,而且修的路还是一般的土泥巴路。 对于这种情况,政府是否划拨有资金呢?
我家屋基打好后,因为父亲生病没有建房。廖志斌家趁我家多年不在村里就蒙骗有关部门办了个《宅基证》。而后趁我父亲去世的时候强占建房。我家告到法院,法院撤销了廖志斌的《宅基证》。但是后来我家告廖志斌要求恢复地貌的民事官司中,法院却说权属不明,驳回我家的起诉。同样的证据,为什么是不同结论?我家可以到公安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