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宅多年前卖给同村村民,但对方已有宅基地无法合法取得,未办理过户(宅基地证仍为卖方),后通过法律途径,判决双方宅基地与房屋买卖无效,买方不能取得房屋使用权,但卖方也不能收回房屋。现面临拆迁安置,是否地面建筑物评估价后归买方,宅基地安置归卖方?急等,谢谢...
事情叙述如下: 我家有一条路下来到公路,约2米左右宽,以前能一辆农用车上去. 路左边的邻居(还是亲戚),94年的时候他们家在路边建了一间房子(瓦房)当时没有流屋檐(约50cm),其屋檐水滴到我们家路上,也就是没有把屋檐的领空部分留出,当时想都是亲戚,也没什么就没有提出.可是今年家里想把路铺成水泥路,他们家提出屋檐
我父母房子村里修海防路时搬迁补偿了,但一直没给批宅基地无法重盖房,父母年纪大了,不想离开故土,现居无定所,应该怎么办 政府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诿,村里让找镇上,镇上让找村里,60多岁的老人到底该怎么办,
出资人是宅基地使用者的儿子,目前为照顾父母也居住在此房屋中, 但户口没进来. 现在房屋面临拆迁, 出资人能否获得拆迁赔偿?
1、现有建一幢新房,已经办了建房证(同村)目前拆的是老房,户口是挂在老房子上。 2、老房没有任何证件,是属于几十年前建的,八年前伯父写了一个白纸条写明买下此房屋,金额为¥1500元,但是当时口头协议说明是租用的,等若干年他不要用了就返还给我们,钱退还给他,但未改白纸条,而且现在证人也不承认。 3、现在伯父
根据国家土地法,国有土地可以有偿转让,为什么北京市房屋拆迁只补偿房屋不补偿城镇宅基地。与宪法,国家土地法,物业法,相矛盾。
我家房屋于1977年被大火烧掉(大片民房被烧,政府部门有记录),后来在村里的统一安排下,另选地址修建房屋,而原来老宅基地至今一直空着,政府部门没有征用,后来听说,我们家搬走后(离原来老宅基地约有1.5公里),村里面私自把宅基地分给其他村民家作耕土用地,并没有征得我们家同意,也没有报政府部门,分宅基地无书面材
非本集体组织成员购买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后又拆迁换楼引发纠纷的急需解决
非本集体组织成员购买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后又拆迁换楼引发纠纷的急需解决,我非本村集体组织城镇户口的,在2003年9月份购买该村一处房屋,且双方自愿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有该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证明的,后由于旧村改造拆迁换楼,他本人同意拆迁换楼了以后再由我跟该村委签的拆迁协议,在没换得楼房前几次起诉我想要回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