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甲方)将工程大包给一施工队,施工队租用别家商砼泵车施工致伤,谁负责任?
我公司(甲方)建造厂房将工程施工部分包给一建筑队,并签订合同,将水泥浇筑部分包给一商砼公司(鉴定合同),该商砼公司租用泵车出租公司泵车进行水泥浇筑时,泵车将一工人(该工人为建筑队民工)碰伤,请问甲方、施工队、商砼公司、泵车出租公司该负怎样责任? 备注:伤者将泵车告上法庭,也起诉我公司。我公司承担什么责任吗?
A由项目部承包工程,转包给B(无资质,自然人),B在施工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死亡,A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A由项目部承包工程,转包给B(无资质,自然人),B在施工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死亡,A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在设计合同中甲方以承接到施工工程为条件做为是否支付一方设计费的依据,之后甲方借用他人名义承接到了工程
在设计合同中甲方以承接到施工工程为条件做为是否支付一方设计费的依据,之后甲方借用他人名义承接到了工程是否应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现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10年,因房东单方面原因,需提前收回该商铺,另在承租商铺过程中,共花费了近300万的装修费用,请问遇到这样的问题,房东应如何承担责任?谢谢
一项工程被“施工队”承揽,施工队未施工完就把企业的材料卷走了,问一下此案定性为侵占还是职务侵占合适
企业承包了一项提供原材料的工程,并把工程的一部分包给了一个“施工队”(施工队实际并无仅为一人,施工队名字也是此人为包下工程自己起的),施工队那人未履行完合同就把企业提供的施工材料卷走了,我想请教一下专家此事要是定性为侵占合适还是定性为职务侵占合适,(侵占是自诉案/职务侵占是公诉案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