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点半左右我骑电动车出门,骑到一个左拐路口时,与一个对面右拐的车辆追尾,被撞车辆是出租车,而且撞得位置是后保险杠左侧那已经有了很严重刮痕,于是便与车主发生了争执,最后经过路人的劝解私了,给了出租司机50元,事后觉着冤得慌,请问这种事情怎么解决是才好?责任在谁??应不应该电动车一方赔偿? 是上午十点半。
1、户籍湖南,不满60岁,在厦门交通事故后评为一级伤残,后期护理费计算多少年,每年多少钱? 2、交警可以出具无法划分事故责任的认定书么? 3、精神补偿费多少? 谢谢
交通事故发生在红绿灯路口,出租车和电动车相撞,但是交警以当日没有视频监控为由给予无法认定责任的报告,这种做法合法吗?交警是否有责任根据现场调查作出事故责任鉴定? 正规厂家购买的超标准电动车(据说是电摩)在厦门属于机动车么?
母亲与我乘坐出租车,被一辆私家车追尾,交警现场认定私家车全部责任,私家车叫来保险公司,当天我带母亲到医院做检查,共花费医药费1500元。事后交警队解决事私家车一方只管报销医药费1500元,拒付母亲误工费及一些精神损失,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如何维权?是否可以起诉私家车一方?
11.5日朋友约我,一起出去玩,因为四人当中只有我有车,而且能开。就答应了朋友的邀请。结果在告诉公路上出了车祸,现在朋友要我承担所有医疗费用,总计大概十几万。我想问下出了这种事情是不是百分百都是驾驶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