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今年78岁,由于母亲去世12年了。其间一直未再婚,我们也对他一直履行赡养义务,家庭一直很和睦。直到今年1月份,我父亲认识了一个62岁的丧偶女士,相处没几天后就说要在一起生活,生活住宿在我家。起初我们也觉得2个老年人在一起找个精神寄托罢了,但是那女士的家人说老人在一起后需要我家跟他共同承担他妈的生活医药费用及死后丧事费用,每家各承担一半,直到他妈去世为止。也就是说我父亲去世了之后我们还要照样要跟他家承担一半的对他妈的赡养。在此声明我家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宽裕。 我想请问下,要是我父亲再婚我家是不是必须得履行那个女士家人提出的那些条件? 谢谢!
本人离异后与现配偶同居多年未再登记,而我父母一直反对我们我们的婚姻,甚至女方以半价让套新房给我父母居住,全心全意帮我照顾儿子,孝顺他们也不能让他们真心改变决定。同时我父母性格猜疑性、主观性都很强,不时做出一些不计后果,影响双方感情及社会影响的事情来,所以我们之间很少来往,我和配偶也想将有关系搞好,但
我毕业一年了,一直在家照顾奶奶,没有参加工作。奶奶的女儿偶尔看望老人,差不多每周一次。老人的儿子几乎没去看望,一年就去个4次左右。现在老人住院了,我找邻居街坊借钱交的门槛费,抢救费。现在勉强够吃饭。女儿白天照顾5个小时,儿子就3天前照看了一晚上【进医院的那晚】。现在老人医疗费都没找落,老人有医疗保障卡
我妈妈2009年因病去世了,爸爸半年后就再婚了,和现在的阿姨领了证户口也迁到我家了,我爸爸有我们姐妹俩个孩子,阿姨有一儿一女,她来我家的时候,四个子女都已经成家立业,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赡养他们?家里的财产如何分配?
我母亲55岁,五年前再婚并且领了结婚证。领证后,与男方及其儿女签订协议,大致意思如下:因男方年龄较大些,可能早逝,在男方百年后,女方继续住现在住的二楼两间房子,只有居住权,但没有所有权;一楼东边一间门头房的房租归女方所得;男方儿女承担女方生病的医疗费用和养老费。 我要咨询的问题是:即将面临拆迁,那么房
老年人再婚,是不是规定了必须住在男方的儿女家,由男方和其儿女赡养,而女方的儿女一分钱赡养费都可不出?
老年人再婚,是不是规定了必须住在男方的儿女家,由男方和其儿女赡养,而女方的儿女一分钱赡养费都可不出?
关于老年人赡养的问题 老人有6个儿女,现儿子得癌症晚期,老人有一定的精神问题,其他5个女儿都不要老人进家门,老人的4个女儿都在上海一个女儿在南京,生活条件都非常的好,儿子在农村没有生活来源,只能靠种地或儿女给点钱生活,现怎么办?
母亲去世,父亲再婚,找了一个完全不了解的外地女子(刚认识一个月),比父亲小20岁,并且女方不见我,要求父亲给办是北京户口,及父亲去世后房产归女方女儿。我应该怎么防止骗婚。
家里N个子女,父亲去世,母亲健在。 家里的老大在其余兄弟姐妹和母亲都未知的情况下,将原本户主为父亲的房产证改为自己名字(可能当年暗地里偷偷恐吓父亲才改了户主),现在母亲老了,竟然也一丁点儿也不愿承担赡养老母亲的义务。 问题1:通过起诉,法院会更改房产证的有效性吗? 问题2:如果问题1得到解决,法院平均分
就是一个退休的老师想跟他家的保姆再婚,而他们结婚完之后,男老师家婚前的房屋这个保姆是否拥有呢?另一个就是将来如果男的先卧床而女的丢弃不顾,那么男的是否还要给她生活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