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部门要求 出具更名后名字的 有效证件 问题是有效证件都是需要凭身份证办理的 这不相互矛盾吗 不就摆明了不给办理吗
本人今年22,户籍深圳,现在四川绵阳念大学,未婚,无社会保险及不良记录。因父母离婚多年,且原姓名频频出现重名的情况,现在想要改随母姓。请问我要办理些什么手续?之前查询有提到需要学校的证明,但现在学校放假,并且本人正处于在深圳进行实习期间不便回去办理,那么有没有其他什么的可替代的方式呢?谢谢了
我今年31岁,父亲2001年去世,只有一个母亲在身边,我想跟着母亲姓,想更改姓名,请问理由是否充分,能否更改姓名?我在派出所问过,说成年人不允许更改姓名。
我23岁 女 只是改正自己一次姓名 网上有人说更改2次了 但是公安机关要交3000元钱才肯办理 我是不是也要交呢?单位证明理由怎么开?
本人现年25岁属成年人,由于个人原因一直想更改姓名。本人于2012年农历年底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按派出所要求前往县公证处做了姓名公证,最后将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及公证书等相关资料一并应要求提交给当地派出所了。派出所告之要提交资料上去审批大约半个月左右回复下来。可今天接到派出所来电,补告之审批
我现在是“单姓”我想更改成“复姓”既不跟父也不随母姓,我看了我家里的家族普是复姓但我现在想把姓名改家族普上面的复姓,我是1990年出生的,不知道要以什么理由去说服户籍部有关工作人员也,不知道是否可以更改 特请教各位
我的父亲在小的时候因父母离异,跟随了继父的姓氏。但是现在,作为子女,我们是否能改回原本爷爷的姓氏,这也是父亲多年来期望的,请问以这个理由申请,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理由充分?
您好,我是一名在读研究生,因升学的关系,户口也随即迁到了学校,现属于学校的集体户口。现在我想更改户口上的名字,但又担心学校因为牵涉到学籍等一系列证件的问题而不同意,请问我该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