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经商,因当初贩卖假货2009年1月被抓2009年2月11号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2010年2月9号检察院通知我已被公安局起诉,2月11号我去了检察院,结果又是一张好象是延长期限或是取保候审的单子,签完那单子我就回家一直等到8月份,请问这是什么意思呢 半年多过去了,为什么不处理我的案子呢。我本想出国去务工,但现在不知道能走还是不能走,检察院迟迟不处理我的案子,我也不敢去问,万一问出个问题来更不好了。所以请各位大律师帮帮忙给点意见。 之前在这看了各大律师的提议。我在前两天终于拿起电话联系我的经办检查官,我问了检查官为什么我的案子到现在还没有结束,原来是我在3月份的时候提供一件同样在犯经济罪的案件,所以公安部门去了解情况也抓了那些人,但事实抓获的物品达不到犯罪数量,所以检查官说我举报的不算立功表现,现在还是要起诉我。我到现在还是很不明白,我举报的确实有那么一回事,为什么就不算是立功表现呢,还有检查官告诉我,我的案子不用担心,最多就是判个缓刑,还有罚款,那么如果判我两年的缓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是被判之日算起,还是从我第一天被公按机关抓获算起,还有关于罚款,是不是可以从我在公安机关取保中的保证金里扣除? 今天2010年10月11号法院给我打了电话,说要我罚6万5的罚金,问我拿不拿的出来,我按实话说了,我这两年因为那事什么都做不了,也都没工作,家里的负担又重,因为那事我借了很多钱,现在叫我再拿出6。5万,我真的拿不出来,然后她就告诉我,可能我就有危险了,我很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之前我也举报过案件,但为什么就不算立功,甚至减轻我的罚金呢。还有法院也问我要不要请律师。其实我很想请,但是我真的拿不出钱来,甚至我都希望他们去调查我的家境跟我的状况。我之前也写了一封信给我的经办检查官,我希望他能帮帮我,但为什么好人就那么少呢,为什么就不能不帮帮我,我为自己做错的事已经让自己在这段期间里做到最好了。难道法律真的要逼死一个人吗?我还有两个小孩三个老人。现在老婆也没工作了,他们都要生活,把我逼死了,他们怎么办?请你给我点意见好吗,我真的很害怕,之前为了这事,我已经到处能借的借了4-6万去找人帮我处理这事,但是我发现他们都是骗钱的,到现在我的案子还解决不了。我该怎么办,给我点意见。
是这样的,我老公同4个朋友一起去吃饭,在吃的差不多时(酒喝的也不少)其中甲出来在饭店门口小便。与饭店服务员吵起来,这时乙过来就上手打了服务员。在这时丙、丁(我老公)、两、三人听到后出来。这时服务员变拿刀刺伤丙遍想跑,丙见状便说别让他跑了,这时甲乙丁两便追上拳打一顿。这时丙从车里拿了把刀刺向服务员。现
最近有一起刑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以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开庭审理时被告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未提出异议。然而,法院一审判决时却认为检察院指控被告犯故意杀人罪定性不当。受害人不服,请求检察院对法院的判决进行抗诉。检察院不予抗诉,理由是法院的判决系认定罪名不当,但量刑基本适当,故不支持受害人的抗诉请求。 请问
我的姑姑因与其丈夫姐姐闹矛盾,发生肢体冲突,最后我的姑姑拿刀砍伤了其丈夫姐姐,造成重伤。现在公安机关已经逮捕了我姑姑,经过一段时间调节,其丈夫姐姐同意撤诉,并到公安机关办理了撤诉手续。但是公安机关还是把案件材料递交了检察院,检察院说还要等一个月将材料递交法院,等待法院审理案件。请问:对方撤诉了案件还
告最高法不给立案吗?告当地政府抓人吗?我去中南海坐车先被送进西戎派出所登记,然后才被传送进马家楼。当地政府拿西戎派出所出具的劝戒书抓的我。政府的抓人理由合法吗?
有律师告诉我申请复核,没有回执单我该怎么申请复核,是向福建省法院、检察院申请复核吗?应该委托律师办理才有效果吗?谢谢!
我从2003年开始到现在一直申诉,到法院亲自提交申诉状,法院有接收,就是没有接收单。法院这样做对吗?
我从2003年到现在一直申诉,省法院、检察院就是没回复,我认为他们连看都没看申诉状,或者对冤、假、错案不敢处理,因为他们要处理很多人,得罪很多人,所以就用不理不睬、不给回执单来对待申诉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