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购房合同,其中合同明文规定一式四份,但是开发商有2份一样,2份不一样(交银行和房管局备案的无补偿协议,。开发商补充协议且与主合同约定条款抵触,请问这样的合同属于无效或者被撤销合同。主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赔偿5%违约金,补充合同约定赔偿20%违约金。
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款中有关于工程延期违约处理的说明,招标承诺中施工单位承诺向应招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中有工程延期违约处理的约定。如果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两者关于工程延期违约处理不一致,当工程延期发生时,请问是按合同还是按招标文件进行处理?
我的劳动合同书与公司的合同内容不一致,我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我的劳动合同书与公司的合同内容不一致,我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具体如:第一条中的第一项劳 动 合 同 书 (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 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8月26日签了房屋买卖认购书,交了2万元定金,楼盘一定要求交了首付才能看、签合同,在强烈要求下,楼盘只给了合同样本看,看后发现两个问题:1、交楼时间不符:售楼小姐口头一直说是12年尾-13年初,但合同上是14年31日前,感觉被骗 2、楼盘的交楼标准是精装修,但他们只是肯跟我们签装修协议,而且附带的交楼标准都是很模
合同中能否约定过往事项?例如:在一份2011年签订效益分享合 问题内容缺了一块,重新发一次。 合同中能否约定过往事项?例如:在一份2011年签订效益分享合同中,能否约定自2010年起到2012年底止,乙方可从甲方分享50%的销售效益?还是说合同中只能约定从签订日起到2012年底的效益分享?请问在合同法上有没有相应的条例支撑
合同约定,商品房建筑面积90平米,分摊10.1平方米,套内79.9平方米。交房时,实测面积96.38平方米,分摊19.25平方米,套内77.13平方米。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若有误差,按多退少补处理,但套内面积误差没有具体约定怎么处理。现在套内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三,我有权退房么?
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由于匆忙和粗心 合同里租期、房子地址没仔细看 现在退房才发现 中介手里的租期是一年 地址是109号 我的合同是半年地址是108号 双方都签字 盖章 摁手印啦 请问中介会不会以此要求我继续租房 但是我不想租啦 把责任全推到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