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搞外遇,让我的婚姻遭受极度尴尬,我申请离婚,但她要求分到一处家产(我们有两处住宅都是楼房),并要求我写一个财产分割证明(我本人性格较懦弱,受前妻多次威胁),不写就不和我离婚,为了尽快结束我心里上的压力和痛苦,我想写给她,但不知道写了之后,这个证明有没有法律效力,在我们离婚之时会不会对我构成新的麻烦,请律师帮帮我!
我们结婚12年了,孩子在今年不幸去世了。他在最近的三年多以来一直都有外遇,孩子在去世的同时又留下一个疑问就是血型不对。他对我的背叛、失去孩子的痛苦以及血型的不符,思前想后都无法和他生活下去决心和他离婚,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在结婚登记时他妈给买的房改房,以我丈夫的名字买的。我没有正式单位一直在外打工,他在
1、基本情况:夫妻双方均已超过50岁,以前结婚时为办结婚证双方在单位都打过证明(现手续已遗失)但结婚证未办理,而户口簿上为一家三人户口(夫妻育有一女); 2、双方有一处房产,房产是在结婚后妻子所在单位内部职工分房时购买的(女方向亲戚借了部分钱),房屋产权在妻子名下,房产购买后由一家三口共同挣钱换款; 3
请问没有结婚证的实制婚姻在财产分割的时候有没有法律保障的?谢谢
我们在一起快五年了,有一个快三岁的儿子,本来在一起是很幸福的可是就在今年我回家的时候我发现他跟另一个女人在一起,我真的很伤心,我想到了分手,因为我不能原谅他,,,,,,,他也答应了,可是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他提出写张借条给我就算分了,可是我不知道这种借条有没有用?真的希望能帮帮我,
我和他是两个城市,我们是2007年办的结婚证,婚后有一女儿今年3岁,孩子出生后两月我们就回到了我母亲家,他去上海,2009年他也来到我妈家,在我这里生活期间他不好好干我母亲给他贷款做生意他挣钱不说陪钱还要。在这里借的有5万左右。同时今年3月份法院传票他,原来是在我们婚前安他的房子做生意抵押给了别人,6月份他哥出
我是两个城市的结婚三年多一直在我家生活,婚前他把他的房子抵押给了别人婚后也就是今年5月份他哥出面把房子抚回来了,房子抚回来了他也不愿意在我家生活了,一走了之,听说现在他在他哥厂子里以打工的方式来还清他哥房钱,他对我和孩子没有进半点该有的义务。如果我们现在离婚房子算不算是婚后的?我和女儿能否分到房子的
我和他是两个城市的结婚三年多一直在我家生活,婚前他把他的房子抵押给了别人婚后也就是今年5月份他哥出面把房子抚回来了,房子抚回来了他也不愿意在我家生活了,一走了之,听说现在他在他哥厂子里以打工的方式来还清他哥房钱,他对我和孩子没有尽到半点婚后该有的义务。我曾无数次的找他,他避而不见,要么只是说房子是他
我和他是两个城市的,07年结的婚婚后一直在我家生活,婚前他把他的房子抵押给了别人婚后也就是今年5月份他哥出面把房子抚回来了,房子抚回来了他也不愿意在我家生活了,一走了之,我曾多次找他他都避而不见。我后来听说现在他在他哥厂子里以打工的方式来还清他哥房钱,如果我们现在离婚房子算不算是婚后的?我和女儿能否分
我和他是两个城市的,07年结的婚婚后一直在我家生活,婚前他把他的房子抵押给了别人婚后也就是今年5月份他哥出面把房子抚回来了,房子抚回来了他也不愿意在我家生活了,一走了之,我曾多次找他他都避而不见。我后来听说现在他在他哥厂子里以打工的方式来还清他哥房钱,如果我们现在离婚房子算不算是婚后的?我和女儿能否分
假于对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法院宣告为无效婚姻的。问1.在双方生活期间,对方单位分给对方的福利房,房产权为对方名字,这个房子在婚姻宣告无效后该怎么分割?属于对方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同居期间共同共有等分分割(各占50%)?问2.由于对方个人原因(违法)发生的债务,是对方个人承担还是共
我妻子搞外遇,让我的婚姻遭受极度尴尬,我申请离婚,但她要求分家产一半,并要求我写一个财产分割证明(我本人性格较懦弱,受前妻多次威胁),不写就不和我离婚,为了尽快结束我心里上的压力和痛苦,我想写给她,但不知道写了之后,这个证明有没有法律效力,在我们离婚之时会不会对我构成新的麻烦,请律师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