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将一家全民所有制的公司撤销,而后将该公司的股权转给另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两公司其实都是另一个公司设立的,该公司是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三家都是一个法人。需要到交易所做《产权交易凭证》吗?先做该公司的撤销,还是先转股呢?
您好,本人想咨询一下。某人是某学校食堂管理员,他在采购是收供货商好处,把食堂收入擅自修改做假账,自己有好几本收据,私开收据加大自己费用。他工资每月应该是3000,但是他亲口承认自己一个月能挣1万多,一年挣10万没问题。我苦于没有有利的证据,请问这种情况怎么才能有证据举报他,他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1.买婴儿和儿童抚养是不是犯罪?《怎样他的界定他不是买来的?怎样他的界定他不是亲生的和买婴儿和儿童的身份?》买来送养是不是犯罪? 2.如果有这样的案例举报是不是受理?如果受理他会定什麽罪? 3.法律针对买卖儿童和婴儿的定罪都有那些规定?《他是什麽性质?》 4.对买婴儿和儿童时间长的法律是不是会举报受理? 5.
你好律师现就有关劳动合同的相关事项想麻烦您帮助解答,如下: 2010年1月我与某保险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长2年,工作区域新疆,岗位组训(即内勤岗) 2010年4月,公司通知我去参加组训培训班,要求交2000元培训押金,并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要求参训人员必须在公司任职3年,如提前离职,则不退还2000元培训押金,且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