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让我帮他盗取游戏账号,我帮了,但我不知道账号是从哪来的,游戏是韩国的游戏,我本想是盗取韩国人的游戏账号不犯罪,因为民不举官不究,后来这些账号是他盗取中国人的,这期间我没有得到过任何好处,他只是拿了些游戏账号给我当做他欠我的钱,和他欠我的钱价值对等,然后请我吃了饭,他盗取的号价值1万左右,我应当负怎么的责任
律师,您好 因网络犯罪被拘捕,电话咨询办案人员能否取保候审,对方说不能,而且未说明拒绝原因,请问,警方拒绝取保候审合理吗,应该怎么办理取保候审
我同学在网上盗取别人家的宽带帐号和密码,再放到淘宝上卖,触犯了刑法第285条,是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赚取了2万多元。不过该学生平时表示良好,无不良的行为。但是因为他是我这地方的第一例,上级领导说首例案件肯定要起示范作用的。会不会判刑很很重?最好的结局是怎么样?
有人侵入我公司内网,将内部信息截屏传到网络上,这个算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吗?如果报案,公安机关会立案吗?
我是做电话营销的业务员,基本都是买的注册信息,也没用来诈骗就是普通的推销业务;也没有再以获利为目的转卖其他人。请问违法吗?如果违法估计中国的看守所不够用啊!
我朋友(山东的)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江西那边的警察抓了,现在取保候审,因为是通过网络途径购买的,卖家是江西的。到时候审理的时候还需要移诉江西吗? 注:没有涉案金额,没有社会危害,只是条数是30万条,买来之后发现是假的。 请问这应该怎么判?
电信运营商和第三方增值业务公司方是否涉及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和金融诈骗
经过查询我的电信号段的手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取了定制彩铃、游戏等等服务,虽然只有3元-10元之间,但是每个月都扣,我想和我一样的客户还很多,还有个别扣费是在我使用智能手机的WIFI功能上网的时候,却被一个莫名奇妙的短信通知我已经订购了电信的“号百458网购宝业务,每月8元“这种通过WIFI方式与电信共谋窃取客户费
我是做房产中介的,后被派出所民警查处了7300多条业主信息,我是网上购买的资料,目前派出所那边是把我定义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被刑事拘留关在看守所7天后我家人帮我取保候审,我现在会被判刑吗 我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不懂这是会犯罪的,我现在的情况是,我有买资料,通过QQ群购买的,一份20到40元之间,一共买了10份,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犯罪主体是国家重要领域和要害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也就是说,入侵个人网站修改数据库等行为, 不进行盈利行为或者其他敲诈行为是不违法的,对吗? 例如 修改一个游戏私服的数据库,此私服不涉及任何获利行为(纯娱乐),游戏内物品也没有任何实际价值,那么还属于入侵,修改数据还属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