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三个弟弟起草了一份协议,内容为我们四个孙子继承奶奶的遗产(隔代继承),我爸和叔也没有意见,协议书只有我们四个孙子的签名和奶奶的手印,原件在我叔那里,我们只有复印件,请问这样对我们有保障吗?
请问应该怎样才具法律效应?
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办理房产证时可否拿协议书直接办理?还需要其他人签字吗?
房产协议书 兹有 省 市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国用**字第***-***号房产,未办理房产证),房产以爷爷名义审批,父亲建造。现爷爷已过世。房屋今后的产权分配归属问题,以共同遵守: 一、现将该房屋做为***(身份证号: )与***(身份证号: )结婚用房。***与***拥有该幢楼房的永久使用权和所有权
家里有我和哥哥2个兄弟,父母过世后留了一套公租房,此后,承租人变更为哥哥的名字,目前我已经不算同住人了,(户口迁出,有房等等)。哥哥在市里也另一套房子。 现在听闻该公租房即将面临拆迁,我和哥哥商量立一个协议,协议规定该公租房拆迁公变私后所产生的财产及利益等权益由我和哥哥均分。请问此协议是否在法律上有
我于今年八月进入广州增城一家民营纺织漂染有限公司,签了一份形式上的《劳合同协议书》(合同书由公司保存,我本人没有),合同上有提到企业办理社会劳动保险,工资于月后四十五天后发放。但现在(十月中旬)签收工资单是发现:企业只买了工伤保险,其它保险全没买,同时我发现猫腻:工资总额达到我们的商定,工资单上有一
如:协议上写的公司名是上海某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而公章是某某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这样的协议还具有法律保护吗
建房协议 某村村民甲某(父亲)在其宅基地原有民房一栋(一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系甲某所有,后于2010年5月经甲某本人同意由其长女乙某出资加盖一层小院和原有民房东边过道以及二层和三层,建筑面积约为310平方米,加盖房屋的居住权和所有权归甲某长女乙某所有。以上协议是甲某本人与乙某双方意思真实表达,双方对此均
我2011年领结婚证,我先生和他母亲共有5套房产,全部是他与他母亲两人的名字,没有约定过份额。其中有2套贷款未还清。现在因为他母亲不愿意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我先生愿意与我做这样的协议并进行公证,内容大致如下:1,所有他与母亲的房产中,属于他的份额与我共有。2,婚后获得的财产(包括遗产)与我共有。 请问这样
男女双方系合法夫妻(结婚登记日期为 年 月 日),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男方于婚前 即 年 月 日 购买了位于 房产 (房产证号: ) 男方于 年 月 日 将上述房产变更为夫妻共有。 如果由于女方原因导致离婚,则女方自愿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并协助男方办理该房产的所有权证书的变更手续。 本协议自
各方均不希望出现不得不按上述份额分配房产权益的情况,但如果确发生这种情况,同时没有其他可商定的分割方式,双方同意只要任何一方表示了意愿,即应将房产出售,然后按上述比例分配份额。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拖延、阻扰房产出售的一方须从另一方提出分割之日起每日向后者提供一百元的金额; 两方中任何一方提出分割房产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