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1987年我父亲分了一套70多平的福利房,1988年父亲再婚,继母带了两个孩子,1995年此房房改,2003年继母去世,2007年父亲将此房卖出,共26万元,扣掉买房的一些费用,分给继母两个孩子各4万多元,共8万多元。 今年父亲单位将10年前未申请下来的房补(按父亲单位规定,父亲应住90多平方的房子,
我现在有一处房产,原来此房产是我继母名下,现已经按赠与的形式把此房产落到我的名下,其中在赠予合同中有些附加条件:此房产我只有居住权,没有买卖权。有权利抚养老人。若不抚养老人,老人又权利将房产收回。如在我没有违背此条件的同时,继母有权利将房产收回吗? 如继母要起诉我坚持要回房产的话他要以什么理由上诉呢
我继母的亲生孩子判给她前夫的,请问她的孩子有权来我家长住吗。我父和我在法律曾敏有权拒绝吗
我继母的亲生孩子判给她前夫的,请问她的孩子有权来我家长住吗。我父和我在法律曾敏有权拒绝吗 法律上有这方面的详细规定吗
父亲和继母都是再婚家庭,现共生活十几年,继母有一儿子归前夫抚养(现已成年),由于父亲身体不是很好,现他们共同创造的房产和买卖,但都是在父亲名下,如果父亲立遗嘱将名下财产给我或者有继母的居住权,没有买卖赠与权,这样在法律上成立吗?如果不成立继母有权拿走她的那份吗?可以给她的儿子吗?继母的儿子有继承的权
您好请问爸爸和继母都死后继母孩子有权力回来要土地吗?继母的孩子是爸爸养大的
您好请问爸爸和继母都死后继母孩子有权力回来要土地吗?继母的孩子是爸爸养大的,继母是爸爸照顾死的,现在爸爸也走了,继母的孩子要求要回继母的地
我外甥女婚后不到一年在孩子未出生时父亲就自杀身亡,婆婆家当时说不要这个孩子,可外甥女及娘家人没有舍得将已经八个月的孩子打掉生了下来,一直由外甥女及姐姐一家人抚养!善良的外甥女并没忌恨婆婆家,尽管婆婆家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她念在孩子父亲的情分上多年来一直让孩子的爷爷奶奶探望孩子。 孩子的父亲死
母亲过世后,父亲再婚,6年前父亲娶了个安徽人。继母嫁给父亲的时候没有任何陪嫁的东西。父亲就我一个儿子,继母自己也有一个儿子已成家。这六年来,父亲和继母感情都很好,父亲花了7万给她买了养老保险,几次她生病住院,几万块钱的医药费也都是我父亲支付的。另外我和我老婆也对继母很孝顺,过年过节都会买衣服鞋子给她,
我哥家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儿子在嫂子那边上的户口(嫂子是独生女),女儿花钱在我们家这边上的户口,都四岁了,现在计生办来要挟不交罚款就注销孩子的户口,还说要拘留大人几天,请问计生办有这个权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