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名称填写错误导致不连续,到期是否不能因此予以解付
我公司于2013年12月末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出票行是农行厦门同安支行,金额10万元,到期日为2014年1月10日。因前2家被背书人没有填写名称,只盖印鉴章,财务人员在填写名称时错位,导致背书不连续。1月10日,到开户行办理托收时,被办事人员告知填写错误,要所有相关单位出具证明,证实此票的连续性。 经过与所有相关单位联系,于1月月15日,再次将汇票及2家证明原件和我公司延期证明交到开户行,并由开户行于当日寄往出票行。1月21日,我单位被开户行告知,此承兑汇票及全部证明被退回。 现请问下,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名称填写错误,有证明,银行是否有理由拒绝解付
我司已经是第三家被背书人,在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时,印章盖的我们公司的,而错把被背书人写成了我们的下一家公司,导致背书不连续,银行让我们上一家出证明盖章,但是他们不管,我们还能怎么办
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名称填写错误导致不连续,到期是否不能因此予以解付?
我公司于2011年9月末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出票行是农行吉首市支行,金额35万元,到期日为10月15日。因前7家被背书人没有填写名称,只盖印鉴章,财务人员在填写名称时错位,导致背书不连续。10月初,到开户行办理托收时,被办事人员告知填写错误,要所有相关单位出具证明,证实此票的连续性。 经过与所有相关单位联系,于1
银行承兑汇票已经多手背书,但原被背书人处都未写名称,我单位财务人员不慎将被背书人名称填写错误,现票据已经到期了。银行说无法承兑,现怎么处理最省事?
如果公司收到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中间连续背书,到期时托收时发现汇票被法院除权,而请求除权的申请人没有在
如果公司收到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中间连续背书,到期时托收时发现汇票被法院除权,而请求除权的申请人没有在背书之列,这种情况应该如何防治。
银行承兑汇票已经多手背书,但原被背书人处都未写名称,我单位财务人员不慎将被背书人名称填写错误,
银行承兑汇票已经多手背书,但原被背书人处都未写名称,我单位财务人员不慎将被背书人名称填写错误,但那个单位不给出证明 怎么办
单位收到一张承兑汇票 我已背书后 又无意间把我单位的全称写在了下一单位要背书的地方 因此我单位的全称连续出现了2遍 现在 这张承兑汇票就留在手上 没有往下一家单位转 2月中旬即将到期 请问 我该怎样去银行办理手续 谢谢
银行承兑汇票在实际经济生活中,背书人一般只盖章而不在被背书人栏中填,有的连章都不盖,直接将从上手拿来的票交给下一手,直到最后一手持票托收时才填写被背书人栏中单位全称,由于现在企业人员普遍水平不高,常常写错字,要找前手出证明,造成很多无谓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如果财务章和法人印很清晰,就已经证明它的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已经多手背书,但原被背书人处都未写名称,我单位财务人员不慎将被背书人名称填写错误,现票据已经到期了。银行说无法承兑,现怎么处理最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