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04年购买已购公房,随后下岗,与公司解除合同。当时买房时与物业签订了供暖合同,上写的是公司负责交纳取暖费,今年6月供暖公司才打电话通知我交,补交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年的,请问我该补交吗?或只交2010年的
我家住一楼;报停气以两年了;我们都按国家政策交了费用;今年我们去交报停费时;共暖方说国家有政策;损坏他人利益的不予给停气;我想问问;什么是损坏他人利益?我想如;因施工照成的停气是影响了他人利益;我家是分户取暖;停气和邻居无关呀;能造成损坏他人利益吗?需要邻居签字吗?
我们是吉林省磐石市红旗岭镇腾达公司退休集体职工,我们现在享受的标准是每年35元,,全民退休职工每年标准600元,今年他们到长春财政去告状,回来后同意给他们发放每年标准1000元,我想问的是我们同在一个地区,享受的标准怎么不一样.集体的退休职工和全民退休职工有什么差别吗?
我刚买一二手房,前房主05年时单户供热改造,改造后前房主办理了报停手续之后去外地工作,房子一直没人住.2010年7月份把房子卖给我,我去交供热费时,供热公司说供热近两年实行一年一报停,所以你欠两年的供热费,让我补交(前几年一直没供热). 我去找前房主,他说供热公司说一直没有通知他.所以不知道,他已经报停了,与他无关,他拒
我们是今年1月15号签的购房合同,3 月1号办的入住手续,拿到钥匙。请问这段时间暖费的取暖费该由谁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