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骑电动车正常行驶,行人横穿马路,碰到行人,然后我带行人到医院看病,行人只是腿肿了,医生看了片子说没事,三天后如果不消肿再来,费用都是我出的,我爸留下来在现场和事故大队处理,等我带人从医院回来以后,我爸车给事故大队拖走了,而且没有任何书面的东西,只给了张名片。我想问事故大队这样把车拖走是否合理合法?
我把车载非机动车停车位停好后,从车后方向便道走去,刚过车右后车角的时候,与逆行行驶而来的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右车把撞在我肚子上,电动车因中心不稳向她左侧倒去。请问我的责任该如何划分。电动车逆行的责任是否比我小。我的责任有多大。
我骑电动车带我女朋友由南向北正常行驶,突然左侧跑出一个行人与我发生碰撞,行人手腕骨折,我和我女朋友没受伤,请问这个责任该怎么划分啊?谢谢!!!
4月29日发生的电动车碰撞事故应该在多久之内拿到相关的事故认定书?
4月29日发生的电动车碰撞事故应该在多久之内拿到相关的事故认定书?
今天我骑电动车从骑自行车左边超车,当时我有鸣笛,但对方没有避让还一直往左边打方向,造成碰撞,骑自行车人摔倒,手部皮肤擦破,我报警了,并带骑自行车人到医院检查包扎好了,下周一到交警队处理,我咨询一下我该如何处理?
我开汽车正常慢速右拐进入小区门口,电动车在自行车道逆行,并且扭头看另外一边,直接擦着我的右前保险杠碰撞,当时,我已经提前刹车,车子处于瞬间停止状态,请问,如何认定该事故责任?
我电动三轮车{未登记}正常行驶,一人逆向行走{未走人行道},当三轮车经过此人时,他突然向旁边跨了一步,我来不及刹车,撞上了他,{无监控}使他骨折。我应承担多少责任
a骑电动车带小孩靠路边行驶,到路口准备转弯,从右后方快速超出一辆电动车b,b蹭到a的胳膊肘骑出4米左右摔倒,鼻子着地摔伤流血。a见状到跟前给b递纸巾,然后被b拉住不放.打110后交警只是带a到警局做了笔录,让b自行到医院检查,双方电动车都被交警带走。请问这个事故责任怎样划分?该怎样解决?
电动车停在非等待区等红灯被后面另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碰擦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一辆电动车停在非等待区(离红灯十米处的树底下阴凉处)等红灯,我在后面正常行驶开电动车经过与其碰擦,导致其摔倒,请问责任如何认定,(当时陪同其去医院做过磁共振,显示无异常,医生说无大碍可能是软组织伤,未开任何处方药,其提出要赔偿误工费护理费3000元是否合理) 交警认定是我全责,请问这合理吗?还有关于赔偿
我爸骑电动车正常靠边行驶,行人横穿马路,碰到行人,只是腿肿了,带其到医院看病,没有骨折,需要看三天内可消肿,医药费我家里全出了,可是在我带他们去医院的时候,事故大队把现场我爸的电动车拖走了,我爸在现场,请问可以扣车吗?符合法律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