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1993年,我父亲从别人购得一套公房,由于当时没有转私,涉及到房改费的问题和当时我父亲的法律意识淡薄,就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现在想将此套房产另作他用,找到当时的卖房人想办理过户,但他们说要另行支付10000元,才能配合过户,当时的房屋买卖费用已经结算清,但由于时间长,交易的合同已经遗失,请问我可以诉讼他们私自出售公房么?我问过律师,有的律师说过了诉讼时效了,认为要不回来了。也有律师认为物权没有诉讼时效。请大家帮分析下还有没希望打赢这场官司。请问我该如何处理此事?此事感觉十分的憋屈~~~谢谢各位了!
《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及公告日期:2007年4月12日。2009年5月收到《房屋拆迁裁决书》,现在准备进行行政复议或诉讼中,发现房屋拆迁许可证有不合法的地方。请律师帮忙:可以以:房屋拆迁许可证违法,请求撤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吗?会不会因为时效过了而不予受理?
我友离婚,涉及动拆迁安置补偿的分割(离婚时未分割),上法院一审判决胜诉,判决钱太少再要上诉。有人提醒,你应该要动迁房,升值潜力大。我友幡然醒悟,决定改变诉讼标的,由原来要钱改成要安置房产权。但是,二审不可改变诉讼标的。请问:二审如果发回重审,能否可以乘机改变诉讼请求? 如果发回重审不能改变诉讼标
86年,我家在城郊申请一块地皮做自建房,因为当时只有本村的人才有资格能批下来,就登记的妈妈的名字,做房子的钱也是经营一家商店的积蓄(商店的名字也是妈妈的,但是爷爷奶奶在经营)86年房子建好。91年妈妈办理了房屋登记证和土地使用证。后来这房子一楼就住着爷爷奶奶,二楼住着大伯,三楼住着爸爸妈妈。随后村里对房子
86年,我家在城郊申请一块地皮做自建房,因为当时只有本村的人才有资格能批下来,就登记的妈妈的名字,做房子的钱也是经营一家商店的积蓄(商店的名字也是妈妈的,但是爷爷奶奶在经营)86年房子建好。91年妈妈办理了房屋登记证和土地使用证。后来这房子一楼就住着爷爷奶奶,二楼住着大伯,三楼住着爸爸妈妈。随后村里对房子
请问: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住房归女方所有,但在办理完离婚后,男方一直拖延办理房屋的过户,请问房屋办理诉讼期的时效是多少年?如果起诉,是在不动产的地方法院还是双方外出务工的地方法院进行诉讼?
我表姐01年离婚已判决,有200平方房财已平均分割,但当时未办理过户。09年,房屋拆迁,表姐因长期在外地工作不知情,拆迁协议由表姐前夫一人签订。拆迁办和房财局只同意返房给表姐前夫,顾向法院起诉。
深圳某小区, 开发商以“地下停车场由其建设,并且未纳入容积率和公摊面积”为由,占有小区停车场权益。小区业委会新一届业委会成立后打算就此进行追讨,并且此议题通过业主大会表决授权。此时开发商给业委会发来文书宣称 依据“谁建设谁收益”所以其应享有相关权益。 请教, 1,此类的物业产权纠纷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相
我在2000年从某私人开发商处买入住房一套,房款已经付清,当时签订了买卖合同,开放商已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交给我,但未过户,产权还是该开发商的,我与开发商之间也没有经济纠纷,由于该开发商经营不善,后离开当地失踪了,至今无法找到他,现在我想通过司法诉讼解决过户问题,请问: 1.这个房屋买卖合同有诉讼时效吗? 2.
老人A有三个子女,分别为儿子B、儿子C和女儿D。儿子C成家后,户口独立。D外嫁,户口迁走。当初旧房拆迁,C分得一套房子,B与A分得一套房子合住,房中的户口本上还有B的妻子E和B的儿子F。这两套房子均为使用权房,后各自转成产权房,A在产权证上只写了自己的名字。我的问题有2个:1. A不经过户口本里其他人同意,只将自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