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右第五跖骨骨折,病休单有两个月的(后没开,但是骨折没有愈合),实际务工100天左右,做伤情鉴定能确定误工时间吗?
在交通事故中没有伤残,只有瘀肿和疼痛,医生建议休息15——30天。请问,在诉讼时医院的病假单是判定误工时间的唯一依据吗?急需答案!!!
我朋友2008年5月将人手砍伤,受害人一直没有做伤情鉴定,两人协议赔偿私了,议协议上写的是轻伤。今年我朋友因其他事情被捕,此事被公安调查,并于09年7月带对方去做伤情鉴定,鉴定结果为重伤。我们对这一结果有疑义。请问一年以后再做鉴定有法律师依据吗?我们如何确定他在这一年内没有受过其他的伤害?这样的情况,我们可
出公差途中遇车祸,头部开颅手术后,现已办理工伤认定完了,住院康复期间单位垫付,但医生说头骨修复手术要明年才能做,问如果现在出院后可以作工伤鉴定吗,还有明年在做手术费用又是怎样算的,万一又需要后续的治疗怎么办?还是等明年手术完在做鉴定,那种有利些? 只是这个时间太慢长了,家人心里很着急的,(你想一个好好的人去上班,
半年前我车子碰了个人,致他轻微骨裂,医院出了135天的假条,派出所让我垫付了135天的误工费及其他费用。我到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他们告诉我只能支付我2个月的误工费赔款,说国家有规定的。我想知道这里面有冲突吗?医生认为要休息135天,而保险公司认为是小伤,只赔2个月。
别人拿我的签名,填写了巨额欠款,请问书写时间可以鉴定么?在哪里鉴定?
别人拿我的签名,填写了巨额欠款,请问书写时间可以鉴定么?在哪里鉴定?
我是去年6月10日出的交通事故。肇事车全责。住院检查是胫腓骨骨折,没有其他情况。住院14天出院。一直在家养了将近四个月。今年5月20日去做的取钢板手术,又住院15天。并回家休息三个月。我的休息时间是按照医生说的直到能完全负重。总共误工7个月。但是现在理赔的时候。对方说他的车的保险公司说:胫腓骨骨折误工时间是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