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手写离婚协议,还未到民政局办理手续时男方反悔,现女方想诉讼离婚,法院是否支持由男方所写的离婚条款。即共同财产的80%女方。
请问律师死亡赔偿金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是从签协议的日期算起还是拿钱的日期算起?协议签订日为2008年7月1日,拿钱之日为2008年7月2日;结止日是以法院开的受理发票日期算还是以民事诉状的日期算?法院开的受理发票日期为2010年7月1日,民事诉状的日期却为2010年7月2日。请问律师这种情况的诉讼时效为过期还是不过期?
我于2009年9月2日与一家船务公司签订了9个月的劳动合同,2010年1月26日在船因公摔伤,造成身体多处骨折(腰压缩性骨折,根骨骨折,右腿股骨颈骨折)2010年8月23日鉴定8级残疾,因我股骨颈处有内固定,要一年到一年半后取出,公司现在支付给我5万元的治疗费,但是没有发我停工留薪的工资(公司承认我是工伤,但是没有给我交
xx市人民法院: xx镇xx村村民xxx非正常死亡案件(详见案件材料)自2005年以来经xx镇综治办,派出所灯单位多次协商未果。我所分别于2007年8月17日,2008年4月17日,2009年6月18日,2010年8月19日接到xx市公安局信访科来信来访通知单。 特此证明 xx派出所 2010.9.1 我想问的是,事情是05年1月发生,起诉的类别是民事人身损害,
杨老师:您好! 有个事情麻烦您抽出点宝贵时间帮我做个解答,就是在2007年10月份的时候有个朋友让我帮他忙,从信用社以我的名义贷点款给他做经营资金,因为从小玩的比较好,就答应了,他找了担保人,贷了4.5万元钱借给他之后,他在之前说的是4万当时也就打了个4万的借条,之后我多次催他问他那笔钱可还了,他一直都跟
某银行信贷员某甲于2000年挪用公款15万元用于营利活动,案发后在逃。检察机关于2000年9月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2009年8月检察机关将其抓获。审讯中该甲供述其系与主任某乙合伙做生意而挪用该笔款项,该款项的批准也是某乙违规批贷的。请问某乙的行为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受害人因加害方的过错造成身体受伤害,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现该协议已履行,但后来发现受害人受伤较重,前期赔偿款根本不够支付医疗费,以后还需支付一大笔后续医疗费。现在离受害人受伤已刚好超过一年,请问现在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是否造成诉讼时效中断?请给予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