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把8400元交由一个同学代还助学贷款,之后她说已经还过了。2012年4月份接到银行催款通知书,说助学贷款一分钱还没还,本金加利息总计9700元,已经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经过追问那个同学,她说当时她有事把钱交给她一个朋友让其帮我还贷款了,现在她已经跟那个朋友失去联系了,她说她会承担责任的。之后她说自己拿不出这么多钱。处于对自己银行信用记录的负责,于是我自己想办法将9700元贷款还清了。那个同学至今都没有还我钱。通过短信的沟通,她的意思是不打算还我钱了。现在她的手机号码已经换了,找不到人了。我只知道她家是哪里的,她父亲叫什么名字,她现在已经结婚了,估计在外地打工。面对这种情况,如何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起诉的话是在哪里的法院起诉?现在都2014年了有没有超过起诉时效?我只有和她的短信聊天记录,不知能不能做证据?
您好,我们家在2012年放贷给某人,两分息,当时写了借条但未标注日期,如今快到两年了,该人一直避而不见,该怎么办? 基本信息如下:2012年2月份借款18万(分三次借出去,第一次5万——2月,第二次8万——三月,第三次5万——三月,)自借出日开始拿利息共计1万6500(约摸数),但是利息只拿了五个月之后便再也没有了,其
大致情况是这样。我和其他两人合伙投资工地的附属工程。由于长期与工地负责人接洽是其中一人,我和另外一人基本上不清楚工地结款情况。现在那人想赖账,就是说工地没拨款。我和另外一人打听到已经快结清了。苦于没有证据,那人就是百般赖账。工地早已完工,我们也找不到负责人。。该怎么办?
1.国内的合作公司人去楼空,在没收到清算通知的情况下,也找不到任何联络人,应如何追讨自己的债务? 2.境外公司是否可委托他人或其它公司来处理这些债务事情? 3.没收到破产清算的通知,在哪可查到或确认该公司已申请破产清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