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2002年的时候,我才15岁属于未成年少女。被朋友的哥哥林大强奸,强奸后我哭着冲出了屋外去找我的几个朋友都在网吧当时他们问我怎么了我告诉了他们我被他强奸了。当时有一个朋友胖胖就把这个事情告诉了我男友,我男友一气之下第二天就去找林大。还是在我被强奸的屋子里找到他,当时我男友拿起刀子就一镇的乱舞。林大被砍到一刀就往外的警察局跑去。林大就送往医院。我男友就去躲了起来。我也跑进了警察局告了林大强奸罪。当晚在医院林大妹妹不服气就叫了人杀害了胖胖因为是他告诉我男友我被谁
林大强奸的事。当晚在医院林大妹妹不服气就叫了人杀害了胖胖因为是他告诉我男友我被谁强奸。当晚就有生命危险还送往大医院救治。第二天脱离了生命危险。第二天我来到警察局才知这个事情。当时一切强奸证据确定后准备抓林大。林大就跑外地去了。后来抓了我男友跟林大的妹妹各判入狱半年。这事就平息了,因为林大跑外地了抓不到人。就这样过了8年我今年23岁。前几天接到朋友一个朋友的电话他说林大妹妹让我回去消案。说林大都不敢出门说家里现在严打,在翻以前没抓到人的老案。我觉得很怪`她们是不是另有企图。
这事情都过了8年了`我听别人说已是刑事案件不是我说销案就销案的。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
这个案件能消掉吗?
因为害怕没有及时留下证据,已经很长时间了,现在想告他,有他承认行为的语音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我还需要什么证据充分,万分感谢
我的妹妹。被一个家里给介绍的男朋友强行发生关系。现在怀孕了哪个男人现在不但不支付打胎钱而且还不承认发生了关系。这样能去派出所报案吗?如果可以告他。他是否应该给予女方赔偿?女方不属于自愿男方强行发生关系法律上属于什么罪?
已经70岁的一个男人把一个56岁的精神病(2级)女人强奸了,但医院的检查结果女人体内没有精子。由于不懂法已经让男人穿好衣服,当时也没有拍照,也没有其他的证据,请问这样的结果会是什么样,该男人会得到法律的惩罚吗?
当时,是十月三日下午。是我的一个朋友的生日。她也在。 当时,我们有三个男生,三个女生。 我们几个男生喝了几瓶啤酒,我的女朋友当时一点都没有喝! 于是后来在一个地方吃饭。后来,我们喝的很多有白酒,啤酒都有。 当时是十二点左右,我们吃完饭出来。 我的女朋友喝的也很多。{当时有人证明。根本没有人强求她喝酒}
我想咨询这个案件后续该怎么处理,案件是属于强奸还是属于性侵害。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9月25日晚,发生。案发地离女方居住地太远,当晚,没有回去。男方谎称,为女方,在宾馆开房休息。房开好,男方没有走,又以借口,说打地铺在女方房间休息。后来,男方,关灯,上了方女的床,开始动手动脚。女方有反抗,但男方身上无明显伤痕。强制拖下,女方衣服后,与其发生性关系,发生性关系时,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