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92年承包村里的一个苇坑,应该属于四荒地,改建成了鱼塘。当时不知道承包法,合同一直都是几年一签。去年年底合同到期了,但是村里一直拖着不给签。找书记谈,他说要开村民代表大会,村里重新投标,就算我家还能拿到,也要涨租金。我想问,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不是不足30年的要补足30年?第一轮30年满后还要再签30年,四荒地还可以更长?我没有理解错吧?那是不是村里就根本没有开这个会的必要,也没有涨租金的权利?现在我把法律条文都打印给书记了,他还是原来的说法,要开会什么的,我又该怎么办?
我家在1995年登记为6.02亩土地 后从96年开始不知是何原因变成了3.12亩,少掉的面积也一直是我们在种植,并无转给他人, 后来这6.02亩又被同村人改成了鱼池,少掉的面积就包含在鱼池面积里,现在涉及到征收,行政村只按照合同数量3.12补偿,请问我那部分少掉的面积能否要回。
我想从几家村民手里流转八十亩土地承包权。用来建苗圃。他们的使用权还有12年,我可以和村里签20年的期限吗。也就是12年到期再续8年违法吗?
本村村民承包租赁本村一块建设用地(原是砖窑厂),经村委会同意转租给第三方。地上辅助物厂房为第三方建设,青苗为承包方种植。如遇国家征占,国家能赔偿承包方什么?谢谢
我村于一承包方签订土地承包30年,每三年交一次钱。但现在我们觉得承包金太低想提高,但承包方不给提高。我们有权让承包方提高么。。。。。。如果承包的人是国家公务员呢,我们有权收回土地么?
我的户口是农村户口,而且因为未赶上村里分地,然后一直没有土地,到现在已经19年了,2013年3月份我嫁出去,但是户口还在娘家未牵走,2014年娘家村里分发部分转租出去的土地补偿款,说按地分钱,我没土地就不能分钱,像我这种情况能分到钱吗?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可以合理解释的,请告知,我好找村里的干部去说说去,多谢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