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有一事咨询。 我与现被告人是在之前的一个三方民事案件中,共同作为被告被判偿付原告损失50W元(我方为连带责任,现被告为主要责任人)。但是被告在三方民事案件发生后,立刻将自己的名下所有财产都已转移他人名下。导致在本人偿还原告损失。后因本人与现被告人之间有合同,本人即现被告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本人胜诉。现已到执行阶段(已有2年多),现被告人名下房产早在三方案件中就转移至他父亲名下。被告人还经营生意(不在自己名下),汽车等动产均为其亲友姓名。被告人有偿还能力就是不进行偿还(被告人还用其转移至其父亲名下的房产,在银行进行抵押贷款经营生意)法院执行局按照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司法拘留,但被告人在拘留结束后依然不还钱。经本人查证(拥有书面证据),被告人在法院判决后依然在银行进行贷款为(贷款性质为---经营性贷款)。还有就是他本人名下的房产转移至其父亲的名下但是其抵押和居住均为此地点。这样是否构成《恶意转移财产》?符合不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我是否可以起诉他?
法院已经判决并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会因为被告提供新的证据而中断执行吗?
案件已经判决,进入执行阶段,被告又提出新的所谓“证据”,而该证据为一段网上聊天记录,对此,本人存在异议,第一,这段聊天记录为本人妻子在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不了解具体情况,私下找被告讨债,欠款金额出现误报,本人要求以欠条为准;第二,据本人咨询相关法律工作者,电子资料作为法律凭证的前提是必须经过相关司法
去年10月份我拿到中级法院维持原判的离婚决书,可这都半年多了法院就是执行不了怎么办,第一次执行时给被申请人抓了,当即执行局的局长又给放了,他只交了1万元请,执行局让我交执行费3000,为什么呀,法院判给我的22万8,才执行了1万元,还要交3000执行费,我因为实在拿不出钱了,只和局长说等吧22万8拿到手就交。执行庭说
法院判决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判决内容没有直接要求腾退房屋),承租人拒不腾退房屋,法院进入执行阶段后承租人补交了租金,法院是否可以责令承租人强制清退? 出租人和承租人经诉讼,法院判决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补交房租,但没有判令承租人将房屋交还给出租人,法院执行过程中,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了欠交房租,但拒绝交还房
2013年4月3日我儿子的交通事故纠纷案经二审判决对方赔偿9万多,对方为成年独子,其父母房产名下有房产。为逃避判决全家外逃。执行厅知其下落不去执行怎么办
我是2005年买的房,付了对方12万元的房款,结果对方一房两卖。2014年判决才完成,现在申请强制执行,这几年的利息能申请执行吗?
我在润州区有套房产是别人抵押给我。她因无力偿还债务。抵押到期后我才发现这房屋有人居住,我就起诉至XX法院,其房屋居住人和房屋抵押人也有合同上的债务问题,也诉至XX法院,但在我之后。事情发生后我们又在另外个法院起诉两边都均已胜诉。但是,我们到第二家法院胜诉后,执行庭回复我们,房屋居住人在第一个法院有查封,
我在润州区有套房产是别人抵押给我。她因无力偿还债务。抵押到期后我才发现这房屋有人居住,我就起诉至XX法院,其房屋居住人和房屋抵押人也有合同上的债务问题,也诉至XX法院,但在我之后。事情发生后我们又在另外个法院起诉两边都均已胜诉。但是,我们到第二家法院胜诉后,执行庭回复我们,房屋居住人在第一个法院有查封,
我在润州区有套房产是别人抵押给我。她因无力偿还债务。抵押到期后我才发现这房屋有人居住,我就起诉至XX法院,其房屋居住人和房屋抵押人也有合同上的债务问题,也诉至XX法院,但在我之后。事情发生后我们又在另外个法院起诉两边都均已胜诉。但是,我们到第二家法院胜诉后,执行庭回复我们,房屋居住人在第一个法院有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