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夕,祖父母在生前将一处祖遗房产赠与我父亲,并于1949年已过户在我父亲名下了。解放后,人民政府房管部门以我父亲的名字对该房屋予以确权、登记,并以我父亲的名字颁发了房屋权属证书。后来祖父母、父亲、姑姑相继去世。现父亲的外甥以该房未分割、以代位继承已去世的其母的继承份额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对该房分家析产,因该外甥的儿子在当地司法机关工作,加之该外甥有钱有势、在法院有硬关系,现法院以我没有祖父母的书面赠与证明为由,否定已过户在我父亲名下的的房屋权属证书,判决该房为祖父母的遗产、是我父亲和我姑姑的共有财产、该外甥是该房产的共有人,并以判决的形式分走了80%的房产。法院一审判该外甥胜诉、二审维持原判,我申请再审又被省法院驳回,我该咋办?盼高人指点!不胜感谢! !
母亲去世,父亲另娶并以登记,现有父亲和母亲的老房子动迁,得到3个楼房,父亲想把其中两个楼的名字直接写成我的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呢?还得补充一点,之前的老平方可分为3个部分:第一部分有房照,是父亲的名字;第二部分有新建房屋执照,第三部分有房务准建证。现在去房产想把有房照那个过户给我,房产说需要做公证,有没
父亲八年前去世,爷爷五年前去世,奶奶前不久去世。爷爷奶奶有存款约15万,一年前奶奶给大爷和二大爷各分5万,我和已故的姑姑家的弟弟不知情(我们姐弟均已成年),奶奶去世后存款的事情大爷和二大爷闭口不提。另有一处房产,准备四家分。我想请问一下,奶奶给大爷和二大爷分钱的行为是否合法?对于存款和房产,我和弟弟是
你好,我想咨询1下。我爷爷奶奶的房屋遗产经公证过户给我父亲,我父亲的4个姐妹表示放弃
你好,我想咨询1下。我爷爷奶奶的房屋遗产经公证过户给我父亲,我父亲的4个姐妹表示放弃,公证书上明确规定只给我父亲1人。此后我父亲若要离婚,该继承下来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会分割?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儿子没有继承父亲的遗产,债主起诉还钱,被告是母亲和儿子两个人,债主有权起诉儿子么?儿子就应该还债主钱么?面对债主儿子应该怎么做?谢谢。
律师您好,奶奶还健在,由父母赡养并生活在父母家里,奶奶的大儿子和大儿媳妇都去世,现在奶奶她大儿子家的孩子(即奶奶的孙子)不赡养老人,并声称他要享有与父亲同等份额的房屋继承权,请问父亲能不能多得到房屋继承权?
我父亲有四个子女,和继母结婚后买下有两套房子名字都是继母的名字应如何继承?还有父亲去世后的赔偿款是由继母所得还是子女同继母一起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