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老太有套使用权的房子,三个子女都想要,老太想给孙子(孙子经常来照顾她),现在孙子的户口在老太的户口本上,老太最近身体不好了,想知道应该怎样做在她死后房子才不会被三个子女抢去。急盼回复谢谢!
律师过年好,是这样房子原承租人为爷爷,房子由爷爷、奶奶、大姑、和我一起居住。爷爷去世后,经奶奶、大姑、和我签字同意将承租人更换为奶奶,然后又经奶奶、大姑、和我签字同意将承租人更换为爸爸,更换承租人时候奶奶的几个子女没有到场签字,但是房管局也给办理了,并且之后二叔购买了房产。奶奶由爸爸赡养,其他子女没
律师过年好,是这样房子原承租人为爷爷,房子由爷爷、奶奶、大姑、和我一起居住。爷爷去世后,经奶奶、大姑、和我签字同意将承租人更换为奶奶,然后又经奶奶和爸爸签订有偿转让合同将承租人更换为爸爸,更换承租人时候奶奶的几个子女没有到场签字,但是房管局也给办理了,并且之后爸爸购买了房产,但由于房屋处于拆迁冻结期
我母亲有两个孩子。我排老二。我母亲没去世前说过家里的房子给我,我大姐也没有任何意见。那会没想到要办过户继承,毕竟老人还活着,如果那会就去办过户,我大姐和我母亲都接受不了,有点方人死的意思。就谁也没提去公证,我母亲身体也一直很好,谁也没想到我母亲突然就没了,等我母亲走以后,本来是要办过户的。但是因为我
我母亲有两个孩子。我排老二。我母亲没去世前说过家里的房子给我,我大姐也没有任何意见。那会没想到要办过户继承,毕竟老人还活着,如果那会就去办过户,我大姐和我母亲都接受不了,有点方人死的意思。就谁也没提去公证,我母亲身体也一直很好,谁也没想到我母亲突然就没了,等我母亲走以后,本来是要办过户的。但是因为我
我们在1993年结婚的,在1997年婆婆的房子过户给我们,但房产证是我老公的名字,在1999年我们在老房子上又加了一百四十多个平方,由于他这几年对小孩不管不问 ,我们有两个小孩,她都愿意跟我生活,离婚后我能分到房子吗?
我母亲有一间平房,是单位的企业产,三十年以前跟单位打官司,得到了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判决书上写的是: 这间平房由单位暂借我母亲居住。 但没有写时间限制,所以一直由我母亲和我们一家居住至今。 单位一直拒绝给我母亲办理使用权的证明,更不允许买产权,也没有收过任何房租。 我们的户口都在这间平房。 请问这
爸妈过世 房子应由儿女继承 但是房本写的是爷爷的名字 我还有房子的继承权吗?现在爷爷上诉让把该房屋归还,请问我应该怎么办?需要什么证据吗?
我是农村户口我哥是居民户口,考虑我哥没有住房,我们就合资建了一栋两层半楼房,一楼归我二楼归我哥阁楼公用,边上还有两间老房归我妈居住,实际我妈都跟我居住,现在我哥结婚了,老婆的户口迁过来,以我嫂子名未经我妈同意把我妈的老房子拆了重建。请问我可以收回合建房的二楼和阁楼吗,补偿该怎么计算。当时造价六万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