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和叔叔结婚十几年了,是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叔叔不在了,在叔叔生前留下遗嘱并且请公证处公证了遗嘱,内容是(为了避免叔叔的子女因继承房产的纠纷,房子属我妈妈一人继承)为什么到房产部门更改房子名字(叔叔的名字改我妈妈的名字)还要子女放弃继承书呢?房产部门说他们不知道是不是最后遗嘱。请帮我解释一下,谢谢
我老爸临死前给我立了一份继承房产遗嘱,还在司法所办了一份见证,现在老娘也去世了,我想办一份公证继承我老爸,老娘的房产怎样办公证?
我老爸临死前给我立了一份继承房产遗嘱,不在司法所办了一份见证,现在老娘也去世了,我想办一份公证继承我老爸,老娘的房产怎样办公证?
父母生前把房子立了公证遗嘱,{把他们各自房产的份额都给了我)我们一共姊妹五个。现在父母去世了,我到房产办理过户手续,房产部们要求我再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这合理吗?
打印的遗赠书,有父母签字,和兄妹的同意签字,是否还要办公证?有没有法律效应?
我父母将一套房子赠与我,因父母年龄已高,写字困难,让我打印遗赠书,由父母签字,和兄妹的同意签字,请问这样的遗赠书是否还要办公证?有没有法律效应?谢谢
我用平房地址注册公司,要在乡政府开证明,可是乡政府非要我到大队开承诺书,承诺如以后此地拆迁不享受补偿,这有国家依据吗???如果我开了此承诺,会有什么后果?这事要向哪儿反应?? 如果我写了承诺书是否就等于自愿放弃国家给予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