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
您好,请问公立高校在有政府批文情况下可以将银行贷款转让给房地产公司么
您好,我们是的一所省属公办院校,因为近年来的新区建设,学校有一亿元左右的贷款,现学校老校区在土地置换或整体出让,已经有省教育厅、国土厅的正式批文,现有一家房地产公司提出合作意向,该公司愿将学校负担的1亿银行贷款背负,然后老校区土地补偿给房地产公司请问这样做合法么?
甲持有A房地产公司股权25%,乙需购买其20%的股份,但甲要求将25%的股份全部转到乙的名下,而且甲隐名持股5%跟乙单独签订一份合同。 请问: 1、因A房地产公司有80%的股权都会进行转让,房地产公司的股权转让会不会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倒卖? 2、能不能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来处理股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