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户口,去年我们队上的土地被占了,队上有一笔补偿款,2008年12月分配了其中的一部分,我和妈妈都是农村户口,但我妈妈却因为后来进了工厂上班,所以就没有了分配的资格,这是合理的吗? 我查阅了相关资料,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五条 第二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
请问:1:农村分产到户后出生的子女(就是当年没有分到田地的子女),是否享有本村现有农村集体公共财产的分配?2:农村分产到户后嫁入本村的妇女,户口并已迁至本村的妇女是否享有本村现有农村集体公共财产的分配?
父母一方是上海集体户口,另一方是外省市农村户口,子女怎样才能落户上海?
父母一方是上海集体户口,另一方是外省市农村户口,子女怎样才能落户上海?
我是湖南娄底的村民,我只有一个儿子,且办理了独生证,可在承包责任田和分配集体经济收益时,组上却不能按法律规定给予照顾,说是承包法上没有这规定,我该如何维权呢
原告在村集体财产分配中受到不公待遇,上诉至法院。法院以物权法第六十三条,二款撤销原分配方案。但对原告的要求对侵权部分判决被告给付的请求以无适用的法律不予支持。请问原告应该怎么办?
农村分产到户后嫁出本村的妇女,户口并已迁出本村的妇女是否享有本村现有农村集体公共财产的分配? 农村现在面临征地拆迁20岁以上的男性青年和事实婚姻是否可以和村民同等享受 独生子女该分多少
请问:1:农村分产到户后出生的子女(就是当年没有分到田地的子女),是否享有本村现有农村集体公共财产的分配?2:农村分产到户后嫁入本村的妇女,户口并已迁至本村的妇女是否享有本村现有农村集体公共财产的分配?3:有本村土地名额,但是属于以死亡人员,是否享有集体公共财产分配?4:假结婚(只是户口迁入,有结婚证但是没有
现在的父母是后结合的,,双方都有子女,房产是结婚前就有的,如有一方先去世,他们的财产应该怎样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