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民间借款过程中,一借据是壹拾叁万元整,在还款伍万捌仟元整后,再立借据欠款捌万元整。由于一时疏忽,当场把债主给还的原借据(壹拾叁万元整)撕烂。事后债主居然还有我的原借据壹拾叁万元整及再立的借据捌万元整一同告到法院,要我还款总共贰拾壹万元整及利息。法院一审裁定我输官司,我该怎么办?
合伙经营债务抵清,没有还款收条,欠条没撕毁,合伙人状告民间借贷
跟朋友合伙做生意,前期三个月挣了6万,后来就又把钱压在货上,朋友看货物掉价,就提出要撤股,结果损失我一个人扛着,本钱压在货上也撤不出来,朋友就要我给打欠条,欠条是他老婆写的,但是我喝多了也没看咋写的就签了字,我欠24万不假,但是这24万里面包括我们合伙期间买的一台越野车的钱,也加在里面了,我没意见加进去
2010年法院判决借款人毛某夫妻以及担保人王某共同偿还借我的钱。但他们不履行,甚至转移了名下财产,致使我要求强制执行后也无法提供他们财产出处。(2009年法院判决前毛某老婆偷偷卖掉一套小房子,致使现在他们只有一套130平的房子,法院说无法处理)。2011年底毛某出狱后和我又协商,说3年内还清借我的钱,可是2012年7月
借据合同写明,2013年1月到期归还欠款的,可借款人现在赖账不还,还向电信请假玩消失。想问一问如果法院判决贷款人胜诉,是否可以执行该借款人的住房公职金作还款金额所用!借款金额18万元
我借了别人二十万,月息两分五,还款期限不定。我现在资金周转过来了,想还款,但是债权人拒不收回款项,想多收我利息,怎么办?请专家帮帮我!
借款人出逃,担保人代为还清借款,出借人那方还要追讨借款人的利息,出借人在借据的复印件上写上证明:出借人XXX今有收到担保人XXX代还借款人XXX向出借人XXX的借款,借款日期从借款日期至代为还款日止,此事与担保人XXX无任何法律关系,特此证明。签名、日期、画押。 这样担保人法律上可以免除担保吗?如果不行,出借人
民间借贷到期后只还部分款,这部分款算是还的利息还是本金,还款时没有说明
2012年8月我借给他人10万元,规定10月还,月利3分。到2013年1月才给我5万,以后再没还款。我打算起诉,请问那5万算是利息还是本金【还款时没说】
1、借款协议内容,担保金额20万元,借款协议是6月29日还款、还款时间1个月,担保时间2年(时间未超), 证据1:但是到期债务人又和债权人协商在借款协议书上写了延至7月9日还款保证金3000元。担保人不知道。 证据:2:债权人在9月份给债务人写了一张40万元收到条说以前借条作废。 以上证据我们能免除担保责任吗。
母亲仅凭户口簿复印件就获得民间借贷共计33万,房子产权我的,她只是挂了户口。现在民间借贷的人找上门了,难道他们这样放贷合法吗
2012年6月5日 借款给他人 欠条写到2012年7月5日还款 到期未还 催促多次 都以各种理由拖欠 拒接本人电话 到今日都未还款 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