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已经20多年,婚后买了一套房子,已经婚内协议归我个人所有,也已经过户归我名下,并办理了公正。现在男方有婚外情,我想离婚,请问离婚时这套房子需要拿出来分割么?谢谢!
您好,我正在打离婚官司,现在主要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我们结婚的这套房是他婚前购买的,支付了10万元左右的首付,婚后我们一直还贷款,到现在为止我们大约还了15万左右的贷款,还有一部分未还,而且我们的这套房是30万左右购买的,经过房产评估公司的评估,现在这套房的价值是67万元,我想问一下,通过财产分割,我能分到
大致情况:女方之前有婚外情,虽然早就想断,但因那男子威胁会向她家人透露与她的关系,一直未能断。11月,那男子将其与女方关系告知了女方丈夫、婆婆,并不断骚扰男方家庭。也因此,男方这边要求离婚。女方和男方所住房子为婚前为结婚购买,因为房产证不能加女方名字,故协议首付为男方出资,女方出资装修,婚后双方共同偿
我的一个朋友,在10年前就出现了家庭婚姻不和现象,当时是女方对男方各方面都是及其不满和性冷漠对待方式。后来男方在三年前有了第三者一起生活了一年多,又被女方发现有证据的,男方现在和那个第三者已经分开了有一年多了,但是两个人的感情婚姻还是无法和好;目前谈到了离婚。但是有房子一处,房产证在男方名下,没有共同
2人准备协议离婚,女方要孩子,男方名下多套房产,同意给孩子一套,但是孩子才4周岁,男方不想把房产过户给女方,怎么处理,才能让孩子将来得到房产?
我和丈夫结婚10年,一男孩9岁。孩子8岁前4/5的时间都是我父母带的,孩子8岁前的生活费,医疗费、学习费用等都是我父母承担的(没有发票证明)。婚后我们买了1套房,当时我父母出了3万,他父母出了1.5万(没有写借条),房子名字写的他,共有人写的我。贷款名字是他。现在贷款还有12万。又买了一辆车,没有贷款。由于双方家
2011年5月前妻往我银行卡中转过2.5万元钱,后来这笔钱财已经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为我老妈妈生病花掉,有病历证明。后来2014年1月她与我离婚。判决我还要返还1.25万元给她,另外她拿走了我婚前的金首饰,却不承认拿走。我能在中院再上诉找回公道吗?1.25万我应该给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