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4号晚我父亲在王军承包的建筑工地下班回家的路上骑摩托车摔伤。治疗费用5000多元。 王军认为是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骑车摔伤的,不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向我索要2010年3月4号由王军垫付的医疗及路费大约1300。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我是一个个体工商户,在正常的经营当中有时需要卸货,因为自己无法独立完成,会在市场上找一些专门从事货物搬运的散工,并在完成卸货后支付一定报酬,但是在一次卸货的过程当中出了一点小意外,一个散工的手被挤伤,我想问一下我需要承担责任吗?如果需要,是多大的责任? 在危险发生之前,已经意识到他们独立完不成,但是
我们公司一位女员工在公司内的厕所里不小心摔伤了手臂,已医治了半个多月了,还没好。请问下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公司应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从2004年03月开始上班到2010年7月13号!~ 在这期间签过两次合同时间是!第一次生效日期:2007-12-11到2008-12-10失效 第二次生效时期:2008-12-11到2010-06-10失效! 到今天合同已经过期1个月了,我还在上班公司也没有来找我通知续签,至于这种情况的话! 问题一、目前合同已经过期一个多月了!如果公司不给我
东阳到诸暨的22省道,经过我们这段有两条路,同属22省道.但是经过我们村的22省道是没有过路车的,就连班车都不开的,都是走我们对面的那条省道到我们村的,从分开的路口到合起来的路口就是经过我们村的那一段投资要2000多万,基本只有我们村的私家车在开.看起来是没有使用的价值,纯属一种摆设.请问,本地交通局主管领导是不是算赎
东阳到诸暨的22省道,经过我们这段有两条路,同属22省道.但是经过我们村的22省道是没有过路车的,就连班车都不开的,都是走我们对面的那条省道到我们村的,从分开的路口到合起来的路口就是经过我们村的那一段投资要2000多万,基本只有我们村的私家车在开.看起来是没有使用的价值,纯属一种摆设.请问,本地交通局主管领导是不是算赎
您好!我家亲戚在当地是做桥梁工程承包的,雇佣的工人都是当地农民,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最近在乡镇维修一座桥,工人都是在工地上吃住的,昨天晚上睡觉时,一工人突发高血压颅内出血住院,(之前并不知道该工人患有高血压)经询问该工人得知早在半年前他就查出患有高血压,但该工人并没有重视自己的病情自认为没事,经常不服
我是江西省直单位一名职工,87年参加工作,从事驾驶员工作<为正厅、局级领导专职司机>,92年检查患有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早期血癌>,医院并出具了医疗证明不能从事驾驶工作,但公司领导及公司党组作出错误的决定要我继续担任驾驶工作,95年因病情加重,不得以住院,但因未及时治疗,产生靠输血来维持,年底经检查发现染上丙
我老家有一个邻居,在一个煤矿上班,前几天回家时骑着摩托车发生了事故,自己将脚摔断了,估计要花2万元左右,而他家又困难得要死,邻居大伙捐了一万多还不够。他的摩托车没有行驶证也没有驾驶证,更没有办理保险。这种情况能算工伤吗?可以要求煤矿老板负责吗?又该怎样争取这些呢?
您好. 我父亲今年53岁 05年和单位买断后就一直打工 半年多以前在环卫局做打扫卫生的临时工至今,用人单位一直也没和我父亲签过劳动合同, 前几日我父亲在中午吃饭休息的时候 爬到休息室外围墙上摘瓜,不慎摔下来,单位同事见我父亲疼的厉害就直接把我父亲送回家里(我们楼层很高没有电梯)我回家后就又把我父亲送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