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老家滨州沾化县有一处房产,他在1999年不幸在车祸中去世,此后这处房子一直由我爷爷居住,宅基地使用证是我爷爷的名字,我因为上学在2002年把户口从滨州迁入东营,我还可以回老家把宅基地要回来吗?我还有两个叔叔,如果宅基地是我爷爷的名字,他们可以分割这处房产吗?我怎么样才能要回属于我的房子呢?
我家土地使用证东西16米,南北30米,现建房南北超出1米。现在有村民想起诉我。请问他有权利起诉我吗?谢谢! 他是个人有权吗?像这样法院一般怎麽判呢?谢谢!
我想问的是我家的老房的宅基地使用证是1986年颁发的 但是在前些年村子里面都换了新的土地证 因为那个时候家里正赶上没有人 所以就没有换成新的土地证 我的意思是现在我家老的宅基地使用证还有效力么?
我家买了一块宅基地 房屋五间 占地0.4亩 2006年买的 现在听说要开发 原房主要毁约 原房主弟弟是代办人 村委会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 被原房主从村委会领走
我是一农村的,我们离婚以后法院把房子判给了我。现在城中村改造,房子每平米折成钱,宅基地使用证上的土地面积折成新房的平米数。可村委会却只给我房屋的拆迁补偿,不给我新房的补偿。理由是宅基地上面是我老公的名字,法院判给我的房子我只有使用权。所以土地证所得的新房是属于我老公的。请问专家我改怎么办?
我是一农村的,我们离婚以后法院把房子判给了我。现在城中村改造,房子每平米折成钱,宅基地使用证上的土地面积折成新房的平米数。可村委会却只给我房屋的拆迁补偿,不给我新房的补偿。理由是宅基地上面是我老公的名字,法院判给我的房子我只有使用权。所以土地证所得的新房是属于我老公的。请问专家我改怎么办?
户口迁出且房屋倒塌多年(但有1981年发的宅基地使用证),本人又未居住此地,现在此地正待开发,本人想回原出生地用父母亲(但都已去世)的宅基地使用证建房,当地村民不同意,要本人重新购地才能建房,合理吗?
我们因弟兄两人都已结婚且目前都与父母同住,前年因向村上申请宅基地,村上收了钱也批了,但只是口头的没有使用证,上月我们在宅基地上盖了房子,又去派出所办理分户,结果不给办说是要宅基地使用证,我们向村上问村长说已好多年没有宅基地使用证了,村里也有好多和我们一样的盖了房子但是没有宅基地使用证的都办不了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