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6月份贷款买房,和建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做了房屋抵押,进行了公正,当时贷款利率按7折,和我一起的大部分人都已经还贷了,但银行告诉我要按8.5这才能放贷款,这样我无形就损失了,现在就这样搁置着,还不了贷款,请问损失应该由我承担吗?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我是2008年在当地农村信用社办的助学贷款,贷了三年的,今年是最后一年。可在2009年农村信用社就对那些新生不再发放贷款了(至少我们山东是这样),助学贷款换到另一银行。但去年我们在2009年以前签合同的贷款正常发放的,可今年都现在了农村信用社还没下文件发放助学贷款,今年是不是改政策了,签合同的也不再发放?
2007年,我在和没春天买了一套按揭房,在开发上的担保和带领下,向府南信用社办理了按揭,我们也没多想,就在《担保借款合同》上签了字。两年之后。信用社告知我们所欠的合同不是按揭,而是什么福禄贷款,三年过去了,如今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老师,我帮我一同学做的担保人,他们是公积金贷款,请问我负什么责任?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如果我以后想做生意贷款有什么影响啊?谢谢
问:我目前有一套自有的房子,建筑面积88平米,每平米安现在的价格6300元,总价约为52万元,我想用这套房子办理抵押贷,再买一套房子,请问我可以获得15万元多少年期的贷款呢?如果可以,利息是多少,每个月需要还多少钱呢?谢谢!
离婚期间贷款买的房屋,但贷款未还完就复婚了。月供由男方支付。这算是婚前财产么?如果房款没结清出现纠纷或者结清后出现纠纷,有什么说法? 我结婚五年了,我本人现在没有工作,怀孕6个月,若现在办理离时贷款买一套房(为了避免二套房贷的高利率高首付),首付款是老公出的钱,但是钱是每月他挣的利润,每月存在我卡里的
继承的房产后怎样主张自己的权利??房屋的同住人还能继续居住吗??能贷款然后断供把房子甩给银行吗??
背景: 物业:位于天津的一套老房 业主:我奶奶(已故) 同住人:小叔小婶一家 遗嘱:老房给我爸(爷爷奶奶生前共有三套房,本意是三个儿子一家一套。但两套是生前赠与,我爸这套是以遗嘱继承的形式拿。) 重点: 小叔叔一家在老房中居住,(他们一家三口都没工作是当地低保家庭)我爸是不可能收房租的,他们也不
本人 银行借贷建房,后 资不抵债,被银行收回,后经本人朋友 买回,房产证权利人名字还是我,当初 朋友和 我 口头约定 将房子 从银行买回后卖给我,但是我 把房子 抵押给银行后,朋友买回却没有卖与我,我 对 此房产还有所有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