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二审结束,维持原判,原告不服判决: 1。请问向法院请求再审的期限是多少天? 2。由于原告急需治疗费,可否拿到二审判决赔偿金,然后搜集证据,在申诉时效1年内重新提出申诉? 3。一审中指出被告需在十天内支付赔偿金,那么二审维持原判,被告是否在十天内必须向原告主动支付赔偿金?原告获取赔偿金的途径是直接向医院要求,还是通过法院? 4。被告在十天内未给出赔偿金,那原告应该采取什么手段? 5。由于一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都上诉,那么原告是否还有权利获得赔偿金的利息?
一审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赔偿款十万元,并自2006年9月起按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400元由被告承担。判决日期:2008年3月26日 被告不服,上诉后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如果未按一审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原告因被被告用锐器刺中右胸致右肺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现被告被中级法院判无期,她不服要求告医院,原告的死因属医疗事故。这样行吗?
医院将两种有用药禁忌的药--吗啡和异丙嗪混合注射,导致病人死亡,但是院方伪造了病历,伪造后的病历写的是两次医嘱,不承认是一次注射。病人本身是癌症患者,但是入院时并非癌症发作,只是腹泻肚子疼,医生没有做任何检查就开了吗啡针,并且混合注射了异丙嗪。病人死亡前的症状与吗啡中毒一致。现在死者已经火化,我们家属
有一妇女,63岁,上医院治疗肩周炎,再治疗过程中,医生将其肱骨扳断了。因其妇女是用别人的社保卡挂号,医生没有在病历上写过程,骨折是在三天后发现的,(当天补了病历),现就住在其医院,费用是签单的,医生已住院为由拿走了补的骨折病历,现医生又以各种理由不给病历,并扬言让我们去告,又说法院不会受理,因为没有病
我公司有一员工在作业时被加工机械压伤手指,拍片医生观察确定没有骨折征象,后由外科医生诊治,医生拔除了该员工的手指甲,导致了该员工手指发炎,进行了长时间的后续治疗。请问,这是否属于医生误诊导致发生的医疗事故? 无论上帝会不会微笑,这位律师都应该思考,而不是口无遮拦,使自己失了律师的特定身份。 我们
我爱人因医疗事故去世后,医院给予了赔偿。她的父母已经去世,她有三个姐姐和一个哥哥,请问律师,这笔赔偿钱,她的哥哥姐姐有份吗?
我想咨询一下我小孩两岁因为感冒有点发烧!去一家私人诊所看病!医生说要输液打点滴!在输液过程中出现发冷颤抖抽搐反应!当时有9人出现相同症状。诊所医生叫我们转到医院治疗!医院检查患有支气管炎和药物不良反应。在医院住院治疗8天现在基本好啦!我现在想向您咨询一下!这情况诊所是不是应该承担责任!给以赔偿!
我公司有一员工在作业时被加工机械压伤手指,拍片医生观察确定没有骨折征象,后由外科医生诊治,医生拔除了该员工的手指甲,导致了该员工手指发炎,进行了长时间的后续治疗。请问,这是否属于医生误诊导致发生的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