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外喝酒,中途有学生打架,其他在场但没有参与的学生也被追回助学金,请问学校有没有这样的权利?
我们是来深圳实习的学生,我们原实习时间是到今年一月十五,我们在实习公司没有工作到十五号就辞职了,但是在这之前我获得了学校的助学金,并且学校已在学校网站上公布了初审名单,我在里面,学校因为我没有按时完成实习就取消了我的助学金名额,这样做有没有违法,我能否通过法律获得我的助学金,我该怎样做
我在山东省菏泽市长江路的一所《牡丹区技工》上学。我在学校经常旷课被学生会记名,但国家每次来校统计助学金发放的人数时都在注册时也在。而现在快发助学的时候学校说不发给我助学金了,请问学校有没有这个权利扣除我的助学金? 谢谢!
您好,我是一名大三学生,学期初因为实习和上课时间冲突逃课一节(我们学校上课的时候老师也不讲什么实质性的内容,课堂混乱,学生自由走动、进进出出,听课效果并不好),至于为什么不和老师请假呢,我们辅导员为学生办一点点事情都要送礼的,就算是辅导员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也是一样,因此不敢去找他请假,可是又担心逃课被
我因为热水器受处分,学校要收回另一半助学金,这种行为合法吗?学校有这样的权力吗 要是不合理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个学期学校查违规用电,然后从我们寝室收走了几个暖宝的线,我们导员找我,我不清楚怎么回事,以为是我犯事了,可是到了书记那儿不是一件事,最后我把罪名认下来了,然后今年学校就把我们这些个记过处分的同学的助学金都给扣了,国家都已经批下来了,学校有权利这么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