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任何一方都有权随时提前两个月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这对甲方有什么影响?
合同中约定任何一方都有权随时提前两个月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这对甲方有什么影响?(甲方是客户,乙方是物流公司)这种条款怎么调整才比较合理?
作为客户的甲方,授予了物流公司随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的话,怎么来通过修改条款来约束物流公司呢?谢谢!
如果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我是否可以到了租期或者提前搬家,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与朋友一同租了一间两室一厅的房屋,这件、房子是她与其他的人租的房子,原来的那个人不住了,我就进来与她同住,但是在我交完房租的第二天,我们之间有点矛盾,迫使我不愿意再回到自己租的房子,到现在为止我还有俩月的租期,但是我与房东没有签署任何协议,与朋友也没有签什么协议,而且也没有要我的押金,矛盾过后我与
和业主签订三年门面承租合同,约定每年付一年房租,提前不租要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年还有一个多月就到期,由于生意不好,已提前一个多月通知业主,现业主不同意退租,要退要付三个月房租。请问我必须要付三个月房租吗,我不付要承担什么责任?
租赁合同中有两个承租人,一方已租,一方未租,未租方承担已租方的经济责任吗?
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定了租赁合同,甲方为出租人、乙方为承租人、丙方为承租人(乙丙双方均为独立法人单位)指定收货人为乙方职工,合同生效后,乙方预付甲方定金与部分租赁费,(丙方无租赁业务发生)现甲方将乙丙双方共同起诉并冻结了丙方账户,请问丙方应承担责任吗?
除本合同约定可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一(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我与公司于2013年1月18日签订了一份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的起止日期为,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2013年4月2日,公司给我出具解除车辆租赁合同通知书,通知书内容为:根据我司与您于2012年12月1日签署的(车辆租赁合同)第10条第一款之规定,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书。公司现提前一个月通知
情况是这样的:甲方出租给乙方一个地址做为乙方公司注册之用,距离合同日期还差2个月,甲方提前解除了合同,原因比较复杂,像这样的情况下,甲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合同里并没有规定提前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多少等问题。按法律上来说。需要做出什么赔偿呢?
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另外一方未告知,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吗
我的房屋出租给老张,2013年度的租金其未交纳(应当于1月15日前交纳)。合同约定,若一方未履行义务,另外一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1月16日,我把门锁换了,并且告知老张终止合同。请问:我的做法是否合法合理?合同约定随时终止的约定有效吗,随时终止是否指无论何时我可以以实际行动解除合同吗?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甲方将房屋出售了,合同也约定了买卖、产权人变更合同立即终止,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甲
2012年在舟山沈家门向一宾馆租了房屋,装修花了40多万,现宾馆破产,房子拍卖给了另一个人,要求我们无条件搬出。租赁合同有这样的内容,“以下情况合同终止,不承担违约责任,3、房屋买卖,房屋产权人变更”,同时合同也另外约定了违约责任是20万。 请问下我们需要搬出吗?若搬出可以追求违约责任吗?
提前退房,租房合同上未提及违约金,能退回剩下的房租及押金吗 这算是我违约 我需要承担什么经济责任
生意不好 做不下去了 想在想退房 合同上没有写提前退房该承担什么责任这一条 也没有写违约金 我能退房租和押金吗 我需要承担或赔偿对方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