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如下:
2008年12月1号通过房产中介介绍看房(看房时家中物品已全部打包)
2008年12月2号 签定居间协议,同时付定金20000元整
2008年12月5号 由中介见证,付了380000元整,付进银行,当时一直约定(由中介)交房时间2009年1月12号,室内东西在2009年1月11号前清理干净。
另外约定(由中介)2008年12月24号去房产交易中心将房产过户。
2008年12月24号 24号在房产过户大厅办理时,得知该房子已被法院查封。(房子查封时间为23号),房子无法交易。
2008年12月25号 房东找中介与我协商过户时间向后延长20天,当时我比较同情他的事,我同意向后延长,但当时房东要求签定了补充条款,一再保证2009年1月12号前肯定交房(关于房子被封原因他不愿透露)
2009年1月12号 12号按补充协议,我们去接收房屋时,房东夫人不肯交房,同时安排了2个年纪大的人和2个年纪轻的人住在房子内,与我们打招呼同时房东从外地(当时他在外地工作)传真了一份补充协议,保证2月15号前处理完所有事宜。
2009年1月15号 我们从侧面了解到,该房子是2008年12月18号在法院立案,2008年12月23号被查封,但没有封条,起诉人是钱某,起诉金额是200万人民币,起诉原因是明间借贷。
2009年2月15号 大概在2月3号已与房东无法联系,房东夫人的电话24小时都开机,但是一直不接,有2次直接挂断,所以15号约好中介一起前往房东家中,原来已经搬空的家中,现在有4个人住在里面(他们自称为房东的丈人,丈母娘,表哥,表嫂),他们说现在也与房东联系不上(但实际他们能联系上,只是故意隐瞒与拖延).,还多次已其有严重心脏病为由恐吓我们,驱赶我们离开此房。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处理这样的事情,我占房对我有利吗?如果他们心脏病发了,我们要负责吗?我报案能告他诈骗吗?如果就从民事案件来看,我该怎么样打这个官司?我现在很无助
请问我应该是报警还是起诉,我咨询过别人,如果报警了就不能再起诉他,我该选择哪个途径比较好.
我是辽宁省人,在桂林做生意,于今年5月与一个叫张娟的人签订了一份协议,交了6000元技术转让费加盟了一家彩沙画制作,张娟声称自己是重庆一家公司桂林地区的总代理,我让她提供一些相关证据,她以各种理由拒绝了,当时我也没太在意,只是观察了几天就与她签订了加盟协议,加盟后才发现按其传授的技术根本无法做出符合标准
我在网上经朋友介绍买了一套软件,价值4万,当时我买软件的时候我问卖家是不是发QQ日志的软件(我朋友有一套就是在QQ空间发广告赚取流量),卖家也不回答,我说我不要发日志的软件,卖家就说是赚钱的软件,他说买后可以赚多少多少,于是我就给他打钱买了一套,买后我用了两天发现软件是赔钱的,根本不赚钱,于是我找卖家退
事情是发生在去年3月,家里新房装修找一从事装修行业的人负责,因为是父亲找的以为是我父亲的朋友,就没签合同。后来我才知道那人是父亲看到广告找来的。那人说先付一万元用于首期装修材料。我就给了他,他买回了东西大约价值5000元左右又要下一笔装修费,借口资金紧张,当时跟我说了不少好话,也就相信他了。再次给了他1万
2005年我哥哥用我名下的房产作抵押,在个人手中借了10W,将房屋的发票等手续押给了借款人,当时没有公证.期间将此房产转卖给他人没有过户(因手续押在了借款人手中).现在借款时间已经到了,我哥没有偿还能力,借款人已经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定还款,但抵押不生效.借款人通过法院执行程序到了执行厅,执行厅认定没有还款能力要执行房产
我一朋友是做贸易的[没有注册公司],在一家供应厂家定做了一套设备给客户,和供应厂家也签订了销售合同,设备合同总额为4800元,预付了1000元定金给供应厂家,合同里注明了交货完毕后余款3800元一次付清,我朋友也和供应厂家协商把设备送到我朋友的客户处收到货款后一次付清余款给供应厂家,可是当我朋友收到货款后因为资金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你们辛苦了!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甲方)在去年十一月份与浙江一家电子厂签订了一份《委托开发协议.开发控制板》,开发费8千已付.对方答应一个月开发出合格样品一套给我们测试,确认,在下单生产前支付30%的定金(已给乙方),交货验收合格后交60%的款给乙方.余款10%30天后付清。(可他们一拖
我公司的总经理,因故被我公司开除后,他自己新注册成立了一个公司,自任法人代表,我公司发现,他私刻我公司公章,把我公司与某单位(与此单位的合作以前都是他来负责的)的所有合作项目,用私刻的公章做了转让,转给他自己的公司,包括前期的未结的工程款项200余万元,还有一些项目的后续工程,都与我公司无关了,现在合
有人答应给我以每日100元的工资被我长期雇佣,但有个条件必须是我先借给他一千五百元钱,我答应了他的条件,借条是这样写的: 借条 今借到XXX现金壹仟伍佰元整(1500),从即日起一个月内还清,否则,按每日总量百分之十为违约金予以偿还。 借款人:XXX
我家住杨凌的一个朋友从去年四月份以各种借口从我这里借钱 ,出于信任,一直都没有打借条,而我自己也不是有很强的经济能力,款项都是我从其他朋友处带利息借过来的,一直到今年累计借款大约快三万了,我自己现在被别人催帐,我去找这个朋友要,他说没有能力偿还,而且我让他给我补张借条都不肯,我最后跟他协商的结果是他
酒店要做员工服装,与一家服装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金额有10万,先支付了预付款3万元,但是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并没有送货,后来才发现这是家皮包公司,先前带我们去看的工厂,也不是该公司的工厂,酒店方完全被骗了,公司法人承认做衣服,但就是拖着,不给确定的交货时间,简直就是地皮流氓。工厂的老板说服装公司还欠他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