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浙江湖州市安吉县本地人,我在工作中右手食指第一节被撕扯型拉断,就医之后被接上,还被植入钢针固定。三个月钢针取出,现在九个月了手指还没有恢复功能,医疗鉴定为九级是否合理。要是赔偿应该是多少,我要是辞工又能拿到多少赔偿款。医疗费是公司垫付的
我两样都同时构成伤残。 我所有的费用都要在交通事故中出。然后工伤只申请伤残一次性补助。但是两样都需要原始发票。还是我把发票再复印一份,给医院盖章,这样有效吗? 1、交通事故,我是要上法院诉讼,我可以要求法院保留原件给我吗?把复印件给对方。 2、如果法院一定要原件留底,那我可以找法院复印盖章,然后去社保
我在公司08年工伤到13年3月辞职,在办理一次性工伤赔偿,社保局说超过一年要重新鉴定,不然不给赔偿。劳动鉴定所说第一次鉴定后没有什么不良反应不给第二次鉴定。请问这是什么说话,我们应该怎么办?然道说我们工伤,残废是活该吗?为什么不给我们赔偿。。
具体赔偿的参考条款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停工留薪,都拿到手了,接下来就是赔偿的问题了,请教律师公司给我的赔偿应该有哪些?
在工作期间不小心从车上坠落造成大腿骨折,请问应该怎么赔偿?除了住院费全赔,基本工资应该赔多久?营养费应该怎么算等等?
我的亲戚在打工期间拆卸机器的过程中被重物砸伤,当时昏迷,到今天四天仍在重症监护室,请问我们想索求工伤赔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遵循哪些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