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74年农转非到工厂工作,1981年家父、家母、妻子及两个儿子分得宅基地一处,盖房三间,土地使用证签的是家父的名字。1982年家母去世,1989年妻子及两个儿子户口随我农转非。1994年家父去世,2000年乡上统一换证时,侄媳妇擅自将宅基地归入其名下。2001年侄子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将那三件平房拆除并在宅基地上盖房,请问
2002年兄妹二人(以弟弟名义)共同出资(各一半)购买组里宅基地一块,当时兄妹均系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该地基没有其他具体约定,2004年姐姐在该地基建房一栋,2007年其弟在姐姐不知情情况下办了集体土地使用证,现姐姐怎么办?
比如说我是甲方,对方是乙方,事情要追溯到二十几年前,甲方和乙方是邻里,乙方宅基地在甲方前面,都是北房,村里为了修路,当时村支书就和乙方商量,如果乙方愿意拆迁,就给乙方划分新的宅基地,然后乙方就同意拆迁,村里就给乙方划了新的宅基地,乙方就搬走了。当时村里还没有办土地使用证。是乙方搬走后的第二年办的。因
我家是农村的,由于房屋年久失修,在原址上盖新楼房,老瓦房给后面已经留出六尺滴水,由于是楼房,我家地基又往前移了半尺,后面邻居不满意,百般阻挠,由于亲戚让着他们,可他们得寸进尺,不让我们房屋高过他的房子,后面又不让留窗口,二楼屋顶需要留出沿,也不让留,我们找中间人调解,还是不同意。前几天我们给橡胶顶失水,不
我两家是邻居,他们住在我家后面,在以前说好的在我家屋后1.5米处不能建房子(并且由双方签字按手印的文书)可是在我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偷偷把房子建了起来并且挨着我们家的后墙。当父母拿着文书去他们家的时候,他们却拿刀恐吓并且乡里领导也吃了闭门羹。父母年纪一大,我又在外地打工,上诉时间又长并且父母成天在这
律师,您好 我们老家和邻居因为盖房子起了矛盾。 情况是这样的:邻居家的房子在我们家院子的前面,他们家为了不让我们挨着他家正房的后面盖小偏屋或者盖厨房、厕所之类的,盖房子之前两家拟了一份协议,协议规定在他家正房后面留出一米,我们家没打算盖小屋,也就答应了这份协议,双方家长还签了字。等房子盖好后,原本要
数年前与邻居共用一面主房墙,现在邻居向外占用村里公共用地重新建房与我家不在共墙,那么两家房墙之间的地面面积是属于邻居所有还是两家共有?我家如果再重新建房是否要留下半面墙的面积?
1987年我家从合作社买的庄基,4间,有乡政府的批复意见。2008年邻居获得了包括我家庄基一间在内的使用证书。为此,对重叠的一间面积发生就纠纷。我家正在找乡政府协调的时候,他家起诉至法院。恳请各位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