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去年2012年9月28日被办理取保候审(派出所里面办理的),现在今年2013年9月24日,也就是今天。检察院打来电话让我前去办理续保。请问是否合情?另外我去年在派出所办理的取保候审所缴纳的保证金是否就在满了一年后就可以去拿回来?两者有没有冲突?
我于2012年9月28日从看守所被派出所取保候审出来后,一直到2013年9月24日。检察院通知我去续保。现在有几个小问题。欢迎懂得律师们给予回答。谢谢! 第一 我于2012年9月28日所缴纳的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否满一年了就可以去派出所找管这个事的人员要回? 第二 续保的含义是什么? 第三 续保一定就会起诉吗?
同案犯已经开完庭都判刑了,我取保候审,没接到法院的开庭通知,现在取保候审时间满一年的前几天接到公安局的信件传讯,是9月25日发的,大意是限于28日接受传讯,因为常住地在外省,收到信件的时间是10月2日,又恰逢国庆七日假期,打电话咨询经办人员回复说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假如10月8日去报到的话
我在上海,我与A打架,A将我右手肱骨打成粉碎性骨折,我获得验伤报告(轻伤),然后公安局立案,现在要同时拘留我和A,警察给我的答复是:A可以取保候审,是人保,不用花一分钱,我也可以取保候审,人保,但是我要每天交500元保证金,我想不明白,打伤人的居然待遇是这样,所以特此向您进行法律咨询。
弟弟因打架问题在公安局取保候审,对我今后公务员的政审是否产生影响
我弟弟因为跟跟别人打架,对方报警后,我们进行了赔偿,后来在公安局办理了取保候审,而我明天将打算考公务员,如果考上了.以后的政审会不会受到这个案件的影响?
母亲因今年7月12日,引涉嫌受贿,被本地检察院带走执行监视居住22天,期间交待了所有问题,并由家人向检察院缴纳了6万多元受贿金额和5万元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回家几天后,又被检察院传讯,因一笔资金问题(1万2),母亲没有拿,而检方认为拿了,遂又将母亲移送到看守所,半月后下了逮捕通知,并不准律师会见。逮捕原因是怀
如果公安机关开具了行政拘留处理结果,交了保释金取保候审后,候审期过后,还会不会继续执行行政拘留?如果因打架对方被行政拘留处理,我如何能确切的知道对方是否真的被行政拘留?是否取保候审?拘留时日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