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100万的房产,首付40万,丈夫和妻子各出20万,剩下的60万按揭全部以丈夫的名义支付。 那么在登记房产证产权的时候,在登记双方的名字的基础上,还可以登记产权比例吗?比如丈夫80%,妻子20%。 夫妻双方可以在房产局这样登记吗? 如何可以这样登记的话,就可以直接在房产证上体现吗? 本提问的目的是在于 确认夫妻婚后购房,在房产局登记时,目前法律或者制度是否支持登记“双方的名字”并“夫妻产权比例",而在夫妻离婚时,以依据这个登记进行夫妻财产分割,而不需要额外的起草婚前或者婚后的产权协议。
登记前男方交的首付房款,婚后签的住房合同,购房合同是男方的名,贷款合同是夫妻双方的名,是夫妻共同财产
登记前交的首付房款,婚后签的住房合同,购房合同是男方的名,贷款合同是夫妻双方的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货款一直由男方还款,另外孩子不到两周岁,归谁抚养,抚养费怎么拿,婚后女方拿钱买的家电怎么解决
婚前男方按揭买房,首付14万,其余由夫妻共同还贷,婚后尚未3年办理房产证,如何写上双方名字?
婚前男方按揭买房,首付14万,其余由夫妻共同还贷,婚后尚未3年办理房产证,如何写上双方名字?现只有女方一人名字。另外首付是男方父母出资,若离婚如何保证老人家的利益?
婚前,男方父母支付首付,以女方名义按揭,以女方名义登记房子;婚后共同还贷。请问离婚时,如何划分财产?
婚前,男方父母支付首付,以女方名义按揭,以女方名义登记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男方还贷额是女方三倍),请问离婚时,如何划分财产? 另外,房子暂时还没买,如果女方想多争取些权益,应该如何处理?
婚后女方父母购房,用女方公积金利率按揭,首付由女方父母支付,房证为女方名字,如离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女方父母购房,用女方公积金利率按揭,首付由女方父母支付,房证为女方名字,每月按揭除扣除女方每月存入公积金外都由女方父母支付,如离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共同出首付,购房合同是男方名字(以男方名义按揭贷款),现在还有13万按揭未还完,房产证也未办理
在首付和配套费,装修费,购置家具等总共费用中大部分由女方支付。现在准备离婚,房产怎样分割? 离婚的主要原因是男方多次家庭暴力
婚后用夫妻公积金利率按揭,首付由男方父母支付,购房合同上是男方的名字,如离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用夫妻公积金利率按揭,首付由男方父母支付,购房合同上是男方的名字,如离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公积金贷款上的贷款名也是男方的名
婚前男方首付购房,婚后男方父母负责还款,但是还的钱是夫妻双方提供的,但没证据,这个能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男方首付购房,婚后男方父母负责还款,但是还的钱是夫妻双方提供的,但没证据,这个能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男方父母出部分资金,夫妻出部分资金作为首付购房,以女方名义按揭,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但房产证上
婚后,男方父母出部分资金,夫妻出部分资金作为首付购房。由于北京限购,只有女方有购买资格,以女方名义按揭,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但房产证上目前只有女方的名字,如离婚,财产如何划分
婚后购房,首付是岳父付的,房产证上名字也是岳父的,贷款是夫妻双方共同还的,装修费用是男方付的,如果离
婚后购房,首付是岳父付的,房产证上名字也是岳父的,贷款是夫妻双方共同还的,装修费用是男方付的,如果离婚,请问男方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吗?如果操作?
婚前男方支付首付购买的房产,是否可以公证为婚后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男方支付首付购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但是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的名字。。。那么在婚后去公证处公证为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的话各自享有一半,这样的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还是需要婚前就把公证做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