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6年前,也就是2007年意外去世,当时留下一个3岁的女儿和未出生的儿子,六年间留下的两个孩子全部生活经济来源和其母亲的部分经济来源是我爸承担的,我哥去世前村里有分土地,5个人口一块,当时我爸出钱补人口,我家拿到了3块地,2011年开始我爸在其中一块地(这块地当时村里抓阄的,是我去世的哥哥抽到的,但当时没办证)建房子(建房子的资金来源是我爸),现已建好,现在村里要办土地证,我哥的遗孀不让我爸在这块地上写我爸自己的名字(自己提交了一份证明说由于家庭纠纷,土地不能上证的说明)。请问这块地应该写谁的名字?(我还有一个哥哥,家里除了建了房子的这块还有两块宅基地)
1996年我买了我姐家的宅基地一处,当时花了五千元,她也承认卖给我,她把钱也花了,我就一直辛苦的盖房,可今年这房拆呀,我姐和其家人出来阻拦,不让拆迁,说房是他们的,该咋办?
您好,我生活在农村,家里兄弟三人,老大以自己名义批地盖房,老二因参军转业为居民无权批地,但到了结婚的年龄老家就以老三的名义批地给老二盖房,现老三无权再批地就跟老家住在一起,老二盖的房子现以有了门牌号,户主是老二媳妇的名字,村里并没有通知老三。 请问1、如遇搬迁,这个房子所得回迁楼应属于谁,是门牌号的
农村有一祖屋,传到我这一代为第五代。祖上四代一直在该祖屋居住,有300年之久,而我在市区出生。祖屋现有大伯一个居住,无后。 于80年代为另一亲戚(我祖公与他家祖公为兄弟的亲戚关系)强借三分之一建房。 90年代他家在村里拿地建房后搬出,遂问我大伯借钱,后经他家和我大伯商议,虽地为我家所有,但房子毕竟为他家所
我家有处宅基地,是按新村规划1997年批准的,并且旧房已经拆除,但新房被邻居旧房占6米的院子,他房子是91年发的旧证建立的,旧证上注明:一、临时证件,二、服从村庄规划。他本人有新村规划房一处,违规旧房一处,直接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农村居民一户一宅的规定。 请问:1、怎样才能让他搬离此违法旧宅? 2、怎样才
本人自父辈承继宅基地证一处,当年登记宅基地证的使用人姓名为本人大哥。自承继后一直无法变更使用人姓名,原件由本人持有。后来因本人保管不妥造成原件遗失,致电房管局说无法补办。前几年将宅基地转让给同村村民,只给了复印件并签署转让协议。因现在要进行产权确认,转让人要我提供原件核对。故出现以下情况:原件遗失无
律师您好! 我诚挚地想咨询您一下,我的一个亲戚是农村的,于2002年发的有建房许可证,中间一直生产队没有给方宅基地,现在他家孩子也大了,于是在今年十一国庆节自己在公共大麦场圈了一片地花了3万多元把地基磊了起来,后来就有几户就告到乡里不愿意,乡里在一次都没有出面调解的情况下,就带人强行给全部拆除了,我就是
律师您好! 我诚挚地想咨询您一下,我的一个亲戚是农村的,于2002年发的有建房许可证,中间一直生产队没有给方宅基地,现在他家孩子也大了,于是在今年十一国庆节自己在公共大麦场圈了一片地花了3万多元把地基磊了起来,后来就有几户就告到乡里不愿意,乡里在一次都没有出面调解的情况下,就带人强行给全部拆除了,我就是
二十多年前我将一老宅基院带有四间北屋三间东屋(土坯房)经朋友介绍一千元价格卖给一外地人乙方居住,但没有签定任何买卖合同及手续.八年后乙方不住了,丙和丁方(我的南北邻居)将原土坯房拆除后,宅基院一分为二平分背靠背分别盖了新房,(这之间乙丙丁怎么交易我都不知情),因我在济南工作,现已退休,想收回这宅基盖房居住养老(因
我老公叔叔说我们家东面的地是他家的,我公公说当时是用一间半加一间厨房换的,老宅基地归他,我们在老房子东面的属于公家的烂泥塘里填土再造,并让他补偿了1900元,当时没立下字据,但分家本写着我们住东面,他们家住西面。而且那地是连着我们家房子,并浇上了水泥地一直在用着。请问他叔叔有权说是他们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