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晚上,老公说是喝多酒了,开车去接他,结果在开出家门没多远,就看到老公跟情人俩人抱在一起,就把车掉头开过去,开到他们身边停下来,当时还打过架,因为老公拉着不放,那女的当时就把车开走了,当时也报警了,车也是警察打电话给那女的才拿回来的,当时警察让她来下派出所,那女的就是不肯来,也没有说撞伤她了,但是在现说是车把她的腿骨撞断了,这属于交通事故还是别的什么的?
跟前男友分手已经两个多月了,期间他不断给我还有我的家人发威胁恐吓短信,在分手十天左右他找我打了我我报了警他跑了,后来继续发短信威胁晚上在我家门外敲门,就在前天晚上他友截住我抢我的包,我紧紧抱着没枪走后来过来人他就跑了
两个人发生口角后打起架,其中一人A被打断胳膊,另一人B完好,但此人本身有半身不遂病,请问另一人B会负什么责任?赔偿多少?这在法律上是什么案件?
我朋友是做程序的以前给别人做了兼职,并签了合同,对方答应每月2000元工资。后来对方公司垮了,故没有再继续为对方兼职。但这几天对方又提出做网站之事,我朋友不想再与他兼职,于是对方发出恐吓短信,称要么交与对方1万元,要么到朋友家长期“拜访”。请问此类案件是否属于恐吓?受害人又应当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