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头一胎是个闺女这还没到准许的年龄,没领准生证的生的二胎!我们当地政府说还需要村民资质费用这一块的罚款加上人均收入乘以4倍加起来五万多元!村里不放口我们孩子也就没啊落户!村民自治说的可以交可以不交的镇里说是村长说了算!求方案!? 我们那里有个直接到县里去办理的县里不给办理,县里说你这是越级上诉!后
我母亲患有胰腺癌,几个月前做了手术,花了10多万元,现在又复发了,又住了几次医院,家里已是债台高筑,我想问一下国家对于这类患者有什么优抚政策?谢谢
再婚家庭虽然双方都各自生育过,但在再婚家庭里没有共同的孩子对于家庭是不稳固和不完整的,应该逐渐再放款些,比如有一方有独生子女证的,或者各自都只生育过一胎(不是一孩)的,这对社会的稳定是有益的,也更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