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镇不同村的农民买卖房屋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我于1997年于广西本村办了一个小厂,站地800平米,跟对方--非本村人,已写好转让合同和公证,对方已支付完钱,共30万,并将厂给对方使用。但到现在一直未过户,因为听说集体使用证不能转让,所以现在本人是否能将我的小厂使用权收回。 我们当地土地局的跟我说,我的小厂属于集体土地性质,要转让的话只能转给集体内部,即,
现在中介通知买方银行贷款到了必须放款的时间(过期则从新申请贷款并另交中介费),但是土地使用证由于政府暂时停止办理划拨性质的土地使用证(理由是土地出让金将提高,无具体金额)导致买卖双方未能完成交易!如果买方同意银行放款,后续卖方如不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要求买家分摊支付(合同写明土地出让由有卖方出)买方是否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原来是我父亲的名字。人已经去世多年, 我要如何办理继承,更改成我的名字。我是北京的,谢谢。 我是非农业户口 是父亲的养子 没有其他成员了
我是城镇居民,现住的房子是原单位的,现因单位解散了,原单位的土地就分给员工,因没有办理土地证,只有原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土地使用合同,合同还有效吗,如果现在办理了土地证和房产证,是否可以进行转让和买卖?
卖方拥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且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请问,如果买方要求过户,这样的房子能过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