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和村委会有无权利收农民耕种几十年的开荒地,虽说是开荒地现在也成良地了。首先 收开荒地不是国家征用需要,是为他们拆迁圈地做铺垫。现在承包地国家都不要钱了,开荒地还要从农民手中收回?国家对这种收开荒地的行为 有无法律规范?中国号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那么国家是否允许把好菜地挖掉盖楼? 谢谢!
我是宜城流水双山大队的村民,09年底村委会通知说:2010年将对耕地重新丈量,对村民在原面积的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后来又扩展的扩荒地,做无偿征收,然后再以60元/亩的价格在出售给农民,如村民不买,村委会将把扩荒地以更高的价出售给他村的买方。 请问村委会是否有这个权利,这种做法是否合适? 谢谢!
我家是在河北宣化一农村,早些年自己开了十亩荒地种了达十多年(村里大多数人家都有开的荒地),从来也没人管过,现在政府要征用,说属于国家的东西我们没有权利阻拦,不给任何说法。我想问一下有关律师我们这种情况,有没有补偿?
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的两种公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民集体所有,理应由一定范围内延续、继承的农民集体的农户代表(比如三分之二以上该农民集体农户代表会议来决定)行驶其所有权。 但是,多年来,政府、法院、党的机关等却一直
农村村委会卖给农民旧房子,谁负责办理房产证,如何办理。现在村里否认卖的是旧房子,说卖的是耕地,村委会有权利卖耕地吗?如果卖耕地给农民的话,需要提供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证吗?房子盖了10年了,没办理房产证,应该如何办理?
修村村通公路或学生路,村委会能“必须无偿占用”农民的土地吗?
我是一个农民,由于我们村委会要修一条村间道路,占用了我家的1分左右的土地,但至始至终都没有得到村委会的补偿,反而是留下字据“必须无偿占用”,现在路已修成,但由于有一家不让出土地,整条路不能全部通车。我想咨询: 1、村委会能不能“必须无偿占用”? 2、我家还能不能对“无偿”占用的面积进行管理使用? 3、或
早些年自己开了1亩9荒地种了达十多年(村里大多数人家都有开的荒地),从来也没人管过。种勒果树和蔬菜等农作物,队里面要征收,他们没有打招呼就直接去把果树强行挖死和推死!还打人!我们就把他挖土机玻璃打坏勒!请问有没有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