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如下: A与B同属一家公司业务员。08年4月,B请求A帮助处理B的积压货物,A同意并从A认识的客户C和D等人收取货款37500元交予B(过程中,公司不知情),B开具给A相关收条凭证。 B拿到货款,但是由于部分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将货物交给A。A不得不向自己客户E借货物垫付给打了预付款的客户,并因此造成损失合计7万元。 之后B一直不肯拿出货款,也不肯赔偿损失。A至此将事件报告公司,但公司认为这是业务员个人往来,不予协助。A被迫辞职与B打官司索要货款及损失。 但是,由于A的货款来自客户CD等人,损失又集中在了其客户E身上,现在CDE等人在向A讨要欠款。 问题如下: 1:A有没有构成违法?如商业诈骗、职务侵占等? 2:交易过程中,所有的货物均是公司的货物,牵扯到的客户也是公司的客户。如果A控告B拿到货款不肯交货胜诉,那么A是否可以免责? 3:CDE等客户应该找哪方索要损失?A?B?公司?
A和B是亲兄弟,C是业务员。 A负责工厂的生产运作,B在A工厂里设立外贸部,负责接单给A的工厂做,用的是同一个公司名称,和同一个银行账号。 C是B的下属,同样是接单给工厂做的。 B和C之间有签合同的,但合同中没有写明工资与提成,口头达成的协议是:按净利润的10%算提成。 现有C接有一订单,从接单,跟单,船务
您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明年毕业,但是今年已经出来实习工作,我与今年7月8日来到永康一家私企做外贸接单,公司在前日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里面全是老板的权利,我的权利一笔带过,说:保证乙方享受由劳动、工作、学习、休息的权利。我已工作一个月零9天,但是压工资一个月,现在我想走,请问,要向公司支付违约
我公司授权b为本公司产品c区域代理,负责商务洽谈事宜(注:按公司规定,对外所签合同以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这样有什么不妥,或不足事项吗?以后会有什么法律纠纷或责任问题 不写这个(注:按公司规定,对外所签合同以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有无影响
工厂业务员拿走15000元货款,联系不到人,我该怎样处理。也业务员会受到什么处分。我目的只是想把款收回来,
我是一家个体企业的业务员,去年我的一个朋友和我公司有业务上的往来,共欠我公司20万元货款,现在的问题
我是一家个体企业的业务员,去年我的一个朋友和我公司有业务上的往来,共欠我公司20万元货款,现在的问题是当时是朋友我做的担保,没有写欠条,也没有什么收据,问他要了好多次都不给,一个月推一个月。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
公司以前的业务员09年5月离开公司,目前欠公司货款达2.5万,前期经手的业务往来手续都在她手上,只是给出些应收款单据,也不出来对账清帐,催讨几十次也不接电话,只是短信回的说弄清了不欠公司的,目前公司已经将客户提供的购进记录打印出来,而且客户也可以出庭作证货款已经给她,她回款大多是通过银行转账的,目前她只是
业务 员是11月份离职,公司有7000多工资没给,12月份业务员收客户货款9000多元,想跟公司协商剩下2000块左右给回公司,但是公司不同意,要起诉业务员,这时业务员该怎么办?会输吗?会承担法律责任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