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叔叔说我们家东面的地是他家的,我公公说当时是用一间半加一间厨房换的,老宅基地归他,我们在老房子东面的属于公家的烂泥塘里填土再造,并让他补偿了1900元,当时没立下字据,但分家本写着我们住东面,他们家住西面。而且那地是连着我们家房子,并浇上了水泥地一直在用着。请问他叔叔有权说是他们的吗?
我家房屋于1977年被大火烧掉(大片民房被烧,政府部门有记录),后来在村里的统一安排下,另选地址修建房屋,而原来老宅基地至今一直空着,政府部门没有征用,后来听说,我们家搬走后(离原来老宅基地约有1.5公里),村里面私自把宅基地分给其他村民家作耕土用地,并没有征得我们家同意,也没有报政府部门,分宅基地无书面材
1996年我买了我姐家的宅基地一处,当时花了五千元,她也承认卖给我,她把钱也花了,我就一直辛苦的盖房,可今年这房拆呀,我姐和其家人出来阻拦,不让拆迁,说房是他们的,该咋办?
您好,我生活在农村,家里兄弟三人,老大以自己名义批地盖房,老二因参军转业为居民无权批地,但到了结婚的年龄老家就以老三的名义批地给老二盖房,现老三无权再批地就跟老家住在一起,老二盖的房子现以有了门牌号,户主是老二媳妇的名字,村里并没有通知老三。 请问1、如遇搬迁,这个房子所得回迁楼应属于谁,是门牌号的
农村有一祖屋,传到我这一代为第五代。祖上四代一直在该祖屋居住,有300年之久,而我在市区出生。祖屋现有大伯一个居住,无后。 于80年代为另一亲戚(我祖公与他家祖公为兄弟的亲戚关系)强借三分之一建房。 90年代他家在村里拿地建房后搬出,遂问我大伯借钱,后经他家和我大伯商议,虽地为我家所有,但房子毕竟为他家所
我家有处宅基地,是按新村规划1997年批准的,并且旧房已经拆除,但新房被邻居旧房占6米的院子,他房子是91年发的旧证建立的,旧证上注明:一、临时证件,二、服从村庄规划。他本人有新村规划房一处,违规旧房一处,直接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农村居民一户一宅的规定。 请问:1、怎样才能让他搬离此违法旧宅? 2、怎样才
本人自父辈承继宅基地证一处,当年登记宅基地证的使用人姓名为本人大哥。自承继后一直无法变更使用人姓名,原件由本人持有。后来因本人保管不妥造成原件遗失,致电房管局说无法补办。前几年将宅基地转让给同村村民,只给了复印件并签署转让协议。因现在要进行产权确认,转让人要我提供原件核对。故出现以下情况:原件遗失无
律师您好! 我诚挚地想咨询您一下,我的一个亲戚是农村的,于2002年发的有建房许可证,中间一直生产队没有给方宅基地,现在他家孩子也大了,于是在今年十一国庆节自己在公共大麦场圈了一片地花了3万多元把地基磊了起来,后来就有几户就告到乡里不愿意,乡里在一次都没有出面调解的情况下,就带人强行给全部拆除了,我就是
律师您好! 我诚挚地想咨询您一下,我的一个亲戚是农村的,于2002年发的有建房许可证,中间一直生产队没有给方宅基地,现在他家孩子也大了,于是在今年十一国庆节自己在公共大麦场圈了一片地花了3万多元把地基磊了起来,后来就有几户就告到乡里不愿意,乡里在一次都没有出面调解的情况下,就带人强行给全部拆除了,我就是
二十多年前我将一老宅基院带有四间北屋三间东屋(土坯房)经朋友介绍一千元价格卖给一外地人乙方居住,但没有签定任何买卖合同及手续.八年后乙方不住了,丙和丁方(我的南北邻居)将原土坯房拆除后,宅基院一分为二平分背靠背分别盖了新房,(这之间乙丙丁怎么交易我都不知情),因我在济南工作,现已退休,想收回这宅基盖房居住养老(因